首頁 宋代 趙希逢 和寄仵判院八首 其三 和寄仵判院八首 其三 2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收藏 宋代 • 趙希逢 寶笈瓊函世不傳,感君重諾訂金千。 相應未值南來鴈,謂戲前言斷不然。 譯文: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那些珍貴的書籍文獻世間沒有流傳下來,感謝你看重承諾,拿出千金來交換。 可惜我們相互通信的時候還沒等到從南方飛來的大雁傳書(古時以大雁傳書指代通信),可不要以爲我之前說的話是開玩笑,絕對不是這樣的。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宋詩 酬贈 抒情 寫人 友情 评论 发布评论 加载中... 加载更多 關於作者 宋代 • 趙希逢 趙希逢,太祖九世孫(《宋史·宗室世系表》八)。理宗淳祐元年(一二四一)爲汀州司理參軍(明嘉靖《汀州府志》卷一一)。開禧初華嶽因上書請誅韓侂冑、蘇師旦編管建寧時,希逢與華交往甚密,差不多盡和華《翠微南征錄》中詩。《南征錄》中亦有《賀趙法曹》《答趙法曹》等詩,當即其人。原詩題注中介紹其生平爲字可久(一作可父),“以詞賦明經屢首監曹,初尉贛之石城,……次任建安法曹。明年復爲南省鎖試第一,又明年發兵上邊”。 趙希逢詩,據《後村千家詩》、《詩淵》所錄,編爲一卷。 微信小程序 Loading... 微信掃一掃,打開小程序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糾錯 糾錯內容 *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