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代 方岳 以嗜酒愛風竹卜居此林泉爲韻作十小詩 其三 以嗜酒愛風竹卜居此林泉爲韻作十小詩 其三 1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收藏 宋代 • 方岳 事有俄頃間,遺臭及萬代。 吾觀於斯人,不過一字愛。 譯文: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世間的事情常常在極短的時間裏就發生了重大轉變,有的人一旦犯錯,就會留下千古罵名,讓臭名流傳到萬代之後。 我觀察那些遺臭萬年的人,發現他們之所以落得這樣的下場,不過就是因爲一個“愛”字。這裏的“愛”可能是對功名利祿、榮華富貴等過度貪戀罷了。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宋詩 詠史 諷喻 哲理 寓言 託物寄情 關於作者 宋代 • 方岳 方岳(1199~1262),南宋詩人、詞人。字巨山,號秋崖。祁門(今屬安徽)人。紹定五年(1232)進士,授淮東安撫司□官。淳□中,以工部郎官充任趙葵淮南幕中參議官。後調知南康軍。後因觸犯湖廣總領賈似道,被移治邵武軍。後知袁州,因得罪權貴丁大全,被彈劾罷官。後覆被起用知撫州,又因與賈似道的舊嫌而取消任命。 微信小程序 Loading... 微信掃一掃,打開小程序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