偈頌七十一首 其二三

護生須是殺,殺盡始安居。 會得箇中意,唵悉唎蘇嚧。

譯文:

要真正護持生命,有時候必須要有看似“殺”的手段,把那些不利於生命健康發展、違背自然規律的因素都去除乾淨,生命才能安穩地處於適宜的狀態。要是能領悟到這裏面蘊含的深意,就會明白這其中如同神祕咒語“唵悉唎蘇嚧”一般有着難以言說的奧妙。 需要說明的一點是,這首偈語帶有濃厚的佛教思想內涵,“護生須是殺”這種觀點在佛教義理中有其獨特的闡釋,它並非是世俗意義上的殺戮,而是一種對事物本質和修行方式的深刻表達。
關於作者
宋代釋了惠

釋了惠(一一九八~一二六二),蓬州蓬池(今四川儀隴南)人。年十九出家受具,初謁壞庵照於昭覺,後出三峽,由湖湘至江浙,謁浙翁琰、高原泉、無準範、石田董、妙峯善諸禪師。歷住平江府定慧、溫州雁山能仁、江州東林、慶元府天童景德、瑞巖山開善諸禪寺。理宗景定三年卒,年六十五。有《西巖了惠禪師語錄》一卷,收入《續藏經》。事見《語錄》及所附大觀撰《行狀》。 釋了惠詩,以輯自《語錄》的偈頌、及其中單編的詩編爲二卷,輯自他書者附於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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