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鞭

自古官刑在,如何只用蒲。 賢哉知道者,陋矣執鞭乎。 草草存笞責,拳拳愛體膚。 教非刑可比,恥患免而無。 舜撲書徒識,秦敲慘自愚。 悲因撻黎庶,適意與寬俱。

譯文:

自古以來,官府的刑罰都是存在的,可爲什麼有人當官只用蒲草編成的鞭子呢? 那些賢能且通曉大道的人,是多麼的了不起啊,而只知道拿着鞭子去執行刑罰的人就顯得很淺薄、見識短陋了。 用蒲鞭只是草草表示一下有笞責這回事,實際上是懷着誠摯的愛心去愛護百姓的身體。 教化的作用不是刑罰可以相比的,如果只是靠刑罰讓百姓害怕而不敢犯罪,卻沒有讓他們從內心產生羞恥感,這並不是好辦法。 《尚書》裏記載舜帝用木條警示人,我們只是知道有這麼回事;而秦朝嚴刑峻法,殘酷地對待百姓,那是他們自己愚蠢的做法。 可悲的是有些官員用鞭打百姓來樹立權威,其實讓百姓生活得舒心和對他們寬容纔是爲官之道啊。
關於作者
宋代林希逸

林希逸(一一九三~?)(生年據作者於理宗景定二年(一二六一)爲劉翼《心遊摘稿》所作序“躔父今年六十有四,……餘長躔父五歲”推定),字肅翁,號鬳齋,又號竹谿,福清(今屬福建)人。理宗端平二年(一二三五)進士。淳祐六年(一二四六)召爲祕書省正字,七年,遷樞密院編修官(《南宋館閣續錄》卷八)。尋出知饒州(本集《郡齋偶題(鄱陽)》)。景定中官至中書舍人。著有《竹谿十一稿》九十卷(《千頃堂書目》卷二九),已佚。今存《竹谿十一稿詩選》一卷、《竹谿鬳齋十一稿續集》三十卷。事見《宋元學案》卷四七。 林希逸詩,第一卷以汲古閣影宋抄《南宋六十家小集·竹谿十一稿詩選》爲底本;第二至九卷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竹谿鬳齋十一稿續集》爲底本,校以明謝氏小草齋抄本(簡稱明抄本,藏北京圖書館)。新輯集外詩附於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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