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朔受诏书,移官向湖外。 初问禁法茶,次问丁身税。 税口微四百,茶利高十倍。 老死及充军,县籍方消退。 采摘不入官,公家定科罪。 何以升平时,遗民犹未泰。 何以在位者,兴利不除害。 我愿罢秩归,天颜请转对。 一言如沃心,恩波必霶霈。
思归引
译文:
我在河朔地区接到朝廷的诏书,要调任到湖外任职。
到任之后,首先了解到的是关于禁止民间私自买卖茶叶的法规,接着又知晓了丁身税的情况。当地缴纳丁身税的人口只有大约四百人,可茶叶贸易所带来的利润却比这丁身税高出十倍之多。百姓家有人一直到老死,或者被充军去服役了,他们的名字才会从县籍中消除。要是百姓采摘茶叶却不交给官府,官府一定会给他们定罪。
我不禁思索,为何在这太平盛世里,遗留下来的百姓们依旧不能过上安定富足的生活呢?为何那些在位执政的官员,只想着如何增加财利,却不想着消除民间的疾苦呢?
我内心十分渴望能辞去官职回到朝廷,请求当面向皇帝奏事。我相信,只要我能有机会进献一言,如同甘露滋润皇帝的心田,皇帝定会大施恩泽,让百姓们受益。
关于作者
宋代 • 田锡
田锡(九四○~一○○四),字表圣,嘉州洪雅(今属四川)人。太宗太平兴国三年(九七八)进士。释褐除将作监丞,通判宣州。迁著作佐郎、亦西北路转运判官。改左拾遗、直史馆。六年,为河北转运副使。七年,徙知相州,改右补阙。八年,移睦州。转起居舍人,还判登闻鼓院。寻以本官知制诰,加兵部员外郎。端拱二年(九八九),改户部郎中,出知陈州。因稽留狱案,降海州团练副使,嗣知单州。召为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真宗即位,迁吏部,同知审官院兼通进银台封驳司。出知泰州。咸平三年(一○○○)召还。五年,再掌银台,兼侍御史知杂事,擢右谏议大夫,史馆修撰,朝请大夫。咸平六年十二月十一日卒,年六十四(《范文正公集》卷一二《赠兵部尚书田公墓志铭》)。有《咸平集》五十卷(今本三十卷)。《宋史》卷二九三有传。 田锡诗,以宜秋馆刻《宋人集》丁编本为底本,校以毛晋藏明钞本(简称毛本,藏北京大学图书馆)、明张位抄本(简称张本,藏北京图书馆)、汪士钟藏抄本(简称汪本,藏北京大学图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编为六卷。另从《天台续集》等辑得集外诗二首,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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