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鄉守樓宗簿 其一

漢代推循吏,周邦重魯儒。 庭中無滯訟,身後有遺書。 生爲忘家窘,形因治郡癯。 天人同一理,好惡不應殊。

在漢代,人們推崇那些能夠遵循法理、愛護百姓、政績突出的好官吏;在周朝,魯國的儒士因其學識和品德而備受重視。 您任職期間,公堂之上沒有積壓未處理的訴訟案件,說明您斷案迅速又公正。您離世之後,留下了值得後人研讀的著作,彰顯着您的學識與智慧。 您這一生,一心爲公,全然忘記了自家的窘迫困境,爲了治理好地方,不辭辛勞,身形都因過度操勞而變得清瘦憔悴。 上天和人間遵循着同樣的道理,上天喜歡的和百姓喜歡的應該是一樣的,您這樣的好官,無論是上天還是百姓都應該喜愛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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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陳宓(一一七一~一二三○),字師復,學者稱復齋先生,莆田(今屬福建)人。俊卿子。少及登朱熹之門,長從黃幹學。以父蔭入仕。寧宗慶元三年(一一九七),調監南安鹽稅(本集《丁巳選調》)。歷主管南外睦宗院,再主管西外。嘉定三年(一二一○),知安溪縣(明嘉靖《安溪縣誌》卷六)。七年,入監進奏院,遷軍器監簿。九年,因建言忤史彌遠,出知南康軍。任滿,改知南劍州,創延平書院。十七年,命知漳州,聞寧宗卒,乞致仕。理宗寶慶二年(一二二六),起提點廣東刑獄,未上,主管崇禧觀。紹定三年卒,年六十。追贈直龍圖閣。有《復齋先生龍圖陳公文集》二十三卷等。事見清乾隆《福建通志》卷四四,《宋史》卷四○八有傳。 陳宓詩,以清抄《復齋先生龍圖陳公文集》(藏南京圖書館)爲底本。底本形式尚整飭,但錯漏極多,除少量酌校有關書引錄,大量明顯形誤字、別體字徑改;涉及文義的誤字,改後加校;部分無法確定的錯漏,加校。新輯集外詩附於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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