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趙糾之潮州任

昔佐仙遊縣,聲稱已勝喧。 幾年加問學,名郡事平反。 犴獄情難察,鰥嫠志勇冤。 惟將明與謹,用表贈行言。

譯文:

曾經你在仙遊縣做縣佐,那時你的名聲就已經很好,勝過了那些喧鬧的虛浮讚譽。 這幾年你不斷學習、提升學問,如今要到有名的州郡去處理案件平反冤屈。 牢獄之中的案情十分複雜難以明察,那些鰥夫寡婦心中懷着冤屈卻缺少申冤的勇氣。 我只能用“明察”和“嚴謹”這兩個詞,來表達我爲你送行時想說的話。
關於作者
宋代陳宓

陳宓(一一七一~一二三○),字師復,學者稱復齋先生,莆田(今屬福建)人。俊卿子。少及登朱熹之門,長從黃幹學。以父蔭入仕。寧宗慶元三年(一一九七),調監南安鹽稅(本集《丁巳選調》)。歷主管南外睦宗院,再主管西外。嘉定三年(一二一○),知安溪縣(明嘉靖《安溪縣誌》卷六)。七年,入監進奏院,遷軍器監簿。九年,因建言忤史彌遠,出知南康軍。任滿,改知南劍州,創延平書院。十七年,命知漳州,聞寧宗卒,乞致仕。理宗寶慶二年(一二二六),起提點廣東刑獄,未上,主管崇禧觀。紹定三年卒,年六十。追贈直龍圖閣。有《復齋先生龍圖陳公文集》二十三卷等。事見清乾隆《福建通志》卷四四,《宋史》卷四○八有傳。 陳宓詩,以清抄《復齋先生龍圖陳公文集》(藏南京圖書館)爲底本。底本形式尚整飭,但錯漏極多,除少量酌校有關書引錄,大量明顯形誤字、別體字徑改;涉及文義的誤字,改後加校;部分無法確定的錯漏,加校。新輯集外詩附於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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