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袋贊 其五

正續無名,散聖無位。 秦漢不收,慚愧慚愧。

譯文:

這“布袋和尚”的正統傳承難以有名號來界定,他如同自在不拘的散聖,也沒有固定的地位。就連秦漢時期那些尊崇秩序、注重名位的體系都容不下他這樣的存在。哎呀呀,實在是讓人覺得慚愧啊慚愧。 這裏需要說明一下,“布袋”一般指布袋和尚,他形象獨特,行爲不拘常規。這首詩可能是借對布袋和尚的描述,表達一種超脫常規名位觀念的態度,詩句中的“慚愧”也有一種幽默、調侃且帶有自我省思的意味,感慨世俗規範無法框定這樣的“散聖”。
關於作者
宋代釋居簡

釋居簡(一一六四~一二四六),字敬叟,號北磵,潼川(今四川三臺)人。俗姓龍(《補續高僧傳》卷二四作王)。依邑之廣福院圓澄得度,參別峯塗毒於徑山,謁育王佛照德光,走江西訪諸祖遺蹟。歷住臺之般若報恩。後居杭之飛來峯北磵十年。起應霅之鐵佛、西餘,常之顯慶、碧雲,蘇之慧日,湖之道場,詔遷淨慈,晚居天台。理宗淳祐六年卒,年八十三,僧臘六十二。有《北磵文集》十卷、《北磵詩集》九卷、《外集》一卷、《續集》一卷及《語錄》一卷。《補續高僧傳》卷二四、《浄慈寺志》卷八、《靈隠寺志》卷三、《新續高僧傳》四集卷三有傳。 釋居簡詩,以日本應安七年(一三七四)刻《北磵詩集》及日本貞和、觀應間(相當於元惠宗至正時)翻刻宋元舊本《外集》、《續集》爲底本(以上均藏日本內閣文庫)。另從《大藏經·北磵居簡禪師語錄》等書中輯得之詩作,編爲第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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