偈頌一百三十三首 其五六

肉還父,骨還母。 日西沈,水東注。

譯文:

這幾句詩蘊含着一種禪意。 “肉還父,骨還母”意思是,將自己身上來自父親的血肉、來自母親的骨骼都歸還回去。這表達的是一種拋開自身肉體軀殼所帶來的束縛、執念的意象,有一種超脫世俗對肉身執着的意味。 “日西沈,水東注”描述的是自然景象,太陽往西邊落下,河水朝東邊流淌。這是自然的規律,不可更改。整體上與前兩句相呼應,傳達出一種順應自然、放下執着、遵循自然法則和生命規律的禪學思想,勸誡人們不要被俗世的種種所牽絆,應迴歸自然本真。 如果用更通俗流暢的表述來翻譯就是:把這由父母給予的血肉之軀都拋開,就像太陽必定會往西邊落下,河水一定會朝東邊流淌一樣,一切都自有其規律,不要執着於俗世的種種。
關於作者
宋代釋居簡

釋居簡(一一六四~一二四六),字敬叟,號北磵,潼川(今四川三臺)人。俗姓龍(《補續高僧傳》卷二四作王)。依邑之廣福院圓澄得度,參別峯塗毒於徑山,謁育王佛照德光,走江西訪諸祖遺蹟。歷住臺之般若報恩。後居杭之飛來峯北磵十年。起應霅之鐵佛、西餘,常之顯慶、碧雲,蘇之慧日,湖之道場,詔遷淨慈,晚居天台。理宗淳祐六年卒,年八十三,僧臘六十二。有《北磵文集》十卷、《北磵詩集》九卷、《外集》一卷、《續集》一卷及《語錄》一卷。《補續高僧傳》卷二四、《浄慈寺志》卷八、《靈隠寺志》卷三、《新續高僧傳》四集卷三有傳。 釋居簡詩,以日本應安七年(一三七四)刻《北磵詩集》及日本貞和、觀應間(相當於元惠宗至正時)翻刻宋元舊本《外集》、《續集》爲底本(以上均藏日本內閣文庫)。另從《大藏經·北磵居簡禪師語錄》等書中輯得之詩作,編爲第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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