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經略華文趙郎中崇憲挽章三首 其一

國是歸宗相,儒科看嫡傳。 與時常落落,持論極拳拳。 柄用無韓範,師承有澗瀍。 衣冠何足論,父子世稱賢。

譯文:

國家的方針大計最終由賢明的宰相來定奪,而科舉之途則見證着人才的嫡傳延續。 趙郎中爲人處世總是與衆不同,有着自己獨特的風骨,堅守着自己的原則,發表的言論觀點都飽含着真誠與關切。 可惜他未能像韓琦、范仲淹那樣手握重權施展抱負,但他傳承瞭如澗水、瀍水般源遠流長的學問與精神。 外在的官服和地位哪裏值得去多作談論呢,他們父子二人都以賢德著稱於世,這纔是真正值得被銘記和稱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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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曹彥約

曹彥約(1157~1228)南宋大臣。字簡甫,號昌谷,南康軍都昌(今屬江西)人。淳熙八年進士。曾從朱熹講學,後受人之召,負責漢陽軍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漢陽軍。後累官寶謨閣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爲湖南轉運判官,鎮壓郴州(今湖南郴縣)瑤民起義,後任利州路(今屬陝西)轉運判官兼知利州,發漕司儲糧減價糶與饑民、通商蠲稅,並論兵柄財權並列之弊。寶慶元年,擢爲兵部侍郎,遷禮部侍郎,不久又授爲兵部尚書,力辭不拜,後以華文閣學士致仕,卒諡“文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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