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代 曹彥約 送以道赴漢東兵官因呈繡使吳勝之同年兼簡李伯行檢法許定夫軍使三首 其三 送以道赴漢東兵官因呈繡使吳勝之同年兼簡李伯行檢法許定夫軍使三首 其三 14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宋代 • 曹彥約 李許相從久,時方混武文。 議刑新幕府,保塞舊將軍。 二士俱人物,三賢更主君。 春蘭秋菊意,他日共風雲。 譯文: 李伯行和許定夫相互交往已經很長時間了,如今這個時代,武將和文官的界限正逐漸模糊。 李伯行在新的幕府裏商議刑罰之事,許定夫就像過去那些保家衛國、守護邊塞的將軍一樣。 這兩位先生都是傑出的人物,再加上吳勝之這位賢明的主君,你們三位賢才湊在了一起。 就如同春天的蘭花和秋天的菊花各自有其獨特的美好,我相信將來你們一定能風雲際會,共同成就一番事業。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宋詩 送別 詠史 友情 關於作者 宋代 • 曹彥約 曹彥約(1157~1228)南宋大臣。字簡甫,號昌谷,南康軍都昌(今屬江西)人。淳熙八年進士。曾從朱熹講學,後受人之召,負責漢陽軍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漢陽軍。後累官寶謨閣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爲湖南轉運判官,鎮壓郴州(今湖南郴縣)瑤民起義,後任利州路(今屬陝西)轉運判官兼知利州,發漕司儲糧減價糶與饑民、通商蠲稅,並論兵柄財權並列之弊。寶慶元年,擢爲兵部侍郎,遷禮部侍郎,不久又授爲兵部尚書,力辭不拜,後以華文閣學士致仕,卒諡“文簡”。 淘宝精选 复制淘口令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