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代 曹彥約 出郊偶成呈府判知縣三丈二首 其一 出郊偶成呈府判知縣三丈二首 其一 3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宋代 • 曹彥約 奉行三尺令,問訊十分春。 雞犬柴門曉,牛羊草徑新。 遠投雙嶺寺,頻見耦耕人。 我亦江南客,爲農頗識真。 譯文: 我嚴格地執行着法令規章,出門去探尋那盎然的春色。 清晨時分,柴門旁雞犬聲聲喧鬧,新綠的草徑上牛羊正自在地喫草。 我一路前行,遠遠地前往雙嶺寺,途中還多次遇見在田間並肩耕作的農人。 我本也是江南來的遊子,對於務農之事倒也頗能體會其中的真諦。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宋詩 寫景 田園 詠物 關於作者 宋代 • 曹彥約 曹彥約(1157~1228)南宋大臣。字簡甫,號昌谷,南康軍都昌(今屬江西)人。淳熙八年進士。曾從朱熹講學,後受人之召,負責漢陽軍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漢陽軍。後累官寶謨閣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爲湖南轉運判官,鎮壓郴州(今湖南郴縣)瑤民起義,後任利州路(今屬陝西)轉運判官兼知利州,發漕司儲糧減價糶與饑民、通商蠲稅,並論兵柄財權並列之弊。寶慶元年,擢爲兵部侍郎,遷禮部侍郎,不久又授爲兵部尚書,力辭不拜,後以華文閣學士致仕,卒諡“文簡”。 淘宝精选 复制淘口令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