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代 曹彥約 知縣再次韻不作平側體複次韻二首 其一 知縣再次韻不作平側體複次韻二首 其一 4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宋代 • 曹彥約 步出山前坂,遙望徒驚心。 下無百尺流,上無千歲林。 至人有遺言,三嘆金玉音。 莫飲盜泉水,莫息惡木陰。 譯文: 我信步走出山前的山坡,遠遠望去,景象讓我內心不禁驚恐。 腳下沒有百尺的溪流奔騰,頭頂沒有千年的樹林遮陰。 品德高尚的人留下了至理名言,我再三感嘆那如同金玉般珍貴的話語。 千萬不要去飲用那名爲“盜泉”的水,千萬不要在惡木的樹蔭下歇息。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宋詩 寫景 哲理 託物寄情 關於作者 宋代 • 曹彥約 曹彥約(1157~1228)南宋大臣。字簡甫,號昌谷,南康軍都昌(今屬江西)人。淳熙八年進士。曾從朱熹講學,後受人之召,負責漢陽軍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漢陽軍。後累官寶謨閣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爲湖南轉運判官,鎮壓郴州(今湖南郴縣)瑤民起義,後任利州路(今屬陝西)轉運判官兼知利州,發漕司儲糧減價糶與饑民、通商蠲稅,並論兵柄財權並列之弊。寶慶元年,擢爲兵部侍郎,遷禮部侍郎,不久又授爲兵部尚書,力辭不拜,後以華文閣學士致仕,卒諡“文簡”。 淘宝精选 优惠价 ¥15.00 复制淘口令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