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縣次韻來複寄二首 其二

得志鳥擇木,失喜鵩入舍。 但協孔氏性,忍索少室價。 小草有遠志,積李欲縞夜。 所覬匠伯顧,不復棄櫟社。

譯文:

這首詩整體較有深意,以下是逐句翻譯: “得志鳥擇木,失喜鵩入舍”: 人若得志,就如同鳥兒會選擇適合自己棲息的樹木;而遭遇不幸,就像賈誼家中突然飛進了不祥的鵩鳥一樣讓人歡喜不再。 “但協孔氏性,忍索少室價”: 只要能契合孔子所倡導的人性、品德,又怎麼忍心去索要像隱居少室山那樣遠離塵世、追求高名所帶來的身價呢。也就是說不必刻意去追求那種超凡脫俗的高名。 “小草有遠志,積李欲縞夜”: 那看似平凡的小草其實也有着遠大的志向;衆多的李花盛開,彷彿要把夜晚都映照得如同被白色的縞素覆蓋一樣潔白。這裏是用小草和李花來比喻平凡之人也有不凡的追求和潛力。 “所覬匠伯顧,不復棄櫟社”: 所期望的是能得到像匠石那樣有識人之明的人的眷顧,就不會像那被匠石認爲無用而拋棄的櫟社樹一樣被忽視和棄置。也就是希望能得到有眼光的人賞識,不被埋沒。
關於作者
宋代曹彥約

曹彥約(1157~1228)南宋大臣。字簡甫,號昌谷,南康軍都昌(今屬江西)人。淳熙八年進士。曾從朱熹講學,後受人之召,負責漢陽軍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漢陽軍。後累官寶謨閣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爲湖南轉運判官,鎮壓郴州(今湖南郴縣)瑤民起義,後任利州路(今屬陝西)轉運判官兼知利州,發漕司儲糧減價糶與饑民、通商蠲稅,並論兵柄財權並列之弊。寶慶元年,擢爲兵部侍郎,遷禮部侍郎,不久又授爲兵部尚書,力辭不拜,後以華文閣學士致仕,卒諡“文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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