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分水奚令

分手橋門外,風塵二十年。 相逢非偶爾,話舊各依然。 飲啄寧無地,窮通故有天。 文書有餘力,心事約加鞭。

譯文:

咱們當初在橋門外分別,而後在這塵世中各自奔波已經二十年了。 今日能夠相逢並非偶然的機緣,聊起往昔的舊事,我們發現彼此都還是老樣子。 人就像鳥雀覓食一樣,難道會沒有安身立命的地方嗎?一個人的窮困與顯達,本來就是由上天註定的。 你在處理公文政務之餘還有精力去做其他事,我希望你能牢記心中的志向,繼續努力奮進。
關於作者
宋代孫應時

孫應時(一一五四~一二○六),字季和,自號燭湖居士,餘姚(今屬浙江)人。早年從陸九淵學。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進士,調台州黃岩尉。歷秦州海陵丞、知嚴州遂安縣。光宗紹熙三年(一一九二),應闢入崈幕。後知常熟縣。寧宗開禧二年改通判邵武軍,未赴而卒,年五十三。有文集十卷等,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爲《燭湖集》二十卷。事見本集附編宋楊簡《孫燭湖壙志》、張淏《孫應時傳》。 孫應時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燭湖集》爲底本,酌校他書引錄。新輯集外詩附於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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