憎吏行

人逢胥吏面,唾欲搗其胸。 傷哉彼何罪,造化生蛇蟲。 田宅世無有,妻孥腹屢空。 人家詞訟起,踊躍時命通。 天性本懷惡,煎熬仍怕窮。 得錢即歡喜,道理那能公。 州府珍寶饋,縣官筵席供。 吏贓黥且死,州縣多寬容。 三尺既虛設,民冤訴高穹。 高穹不垂耳,官吏屋俱豐。

譯文:

人們只要一見到小吏的臉,恨不得一口唾沫啐過去,再猛擊他們的胸膛。可憐啊,他們有什麼罪過呢,是老天爺把他們生成了像蛇蟲一樣可惡的東西。 這些小吏家裏沒有世代傳下的田產住宅,妻子兒女也常常餓肚子。一旦別人家發生了訴訟案件,他們就興奮起來,覺得時來運轉了。 他們天性裏就懷着惡意,又一直擔心受窮而備受煎熬。只要拿到錢就滿心歡喜,哪裏還會顧得上公道正義。 他們會把搜刮來的珍寶拿去賄賂州府官員,還會給縣官送上豐盛的筵席。小吏貪污受賄按律本應被刺字甚至處死,可州縣的官員大多對他們寬容放縱。 法律既然形同虛設,百姓有冤屈也只能向蒼天訴說。然而蒼天也不肯傾聽,那些官吏卻都住上了富麗堂皇的房子,生活富足。
關於作者
宋代陳藻

陳藻,字元潔,號樂軒,長樂(今屬福建)人,僑居福清(今屬福建)之橫塘。屢舉進士不第,終身布衣。師事林光朝高弟林亦之,並稱城山三先生,倡行伊、洛之學於東南。閉門授徒,不足自給,遊食東南各地。後林亦之四十年卒(《宋元學案》卷四七附錄林希逸《樂軒詩筌序》),年七十六尚在世(本集卷三《艾軒老先生文集刊傳》)。理宗景定四年(一二六三)贈迪功郎,諡文遠(《宋史》卷四五)。著作由門人林希逸編爲《樂軒集》八卷。清乾隆《福州府志》卷五九、光緒《福清縣誌》卷一三有傳。 陳藻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樂軒集》爲底本(其中卷一至卷三爲詩),酌校他書引錄。新輯集外詩附於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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