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婦行

故人身死妻貧病,買藥無錢留性命。 半簞赤飯一盂蔬,對不能餐雙淚迸。 阿官賣田妾未歸,稅在夫家田賣誰。 鄉胥改割全隠匿,妾典衣裳空被追。 零落生涯種片園,朝朝夜夜盜開門。 鄰翁苦妾妾租客,客也無輸叫妾論。 那更雙棺四缶灰,伐山博米圖葬埋。 嗚呼豪強欺妾奪山去,不許鹽丁燃妾柴。 十歲孤兒出縣庭,空手攜狀投杳冥,黃堂走罷走使軿。 文書送縣已三月,依舊含冤說我聽。

譯文:

我的丈夫去世了,我又窮又病,連買藥救命的錢都沒有。面前只有半竹籃紅米飯和一小盆蔬菜,可對着這些食物,我根本喫不下,忍不住雙淚奔湧。 丈夫賣田的時候我不在家,可田稅卻還記在夫家名下,田都已經賣了,這稅又該向誰收呢?鄉里的小吏在更改田產登記時,把這事兒全隱瞞了起來,我典當衣服換錢度日,卻還是被追着交田稅。 我靠着種一小片園子維持這破敗的生活,可白天黑夜總有小偷來園中搗亂。好心的鄰居可憐我,讓我把園子租出去,可租客卻不肯交租金,還讓我去理論。 家裏還有兩副棺材和四個骨灰罐等着安葬,我只能去山上伐木換米,想把親人們好好埋葬。可那些豪強惡霸欺負我,把山搶走了,連鹽丁用我砍的柴都不許。 我十歲的孤兒去縣裏告狀,空着手拿着狀紙四處奔走卻毫無音信。他先去了知府衙門,又去找使者的車馬求情。文書送到縣裏已經三個月了,我依舊含冤難雪,只能對着別人訴說我的悲慘遭遇。
關於作者
宋代陳藻

陳藻,字元潔,號樂軒,長樂(今屬福建)人,僑居福清(今屬福建)之橫塘。屢舉進士不第,終身布衣。師事林光朝高弟林亦之,並稱城山三先生,倡行伊、洛之學於東南。閉門授徒,不足自給,遊食東南各地。後林亦之四十年卒(《宋元學案》卷四七附錄林希逸《樂軒詩筌序》),年七十六尚在世(本集卷三《艾軒老先生文集刊傳》)。理宗景定四年(一二六三)贈迪功郎,諡文遠(《宋史》卷四五)。著作由門人林希逸編爲《樂軒集》八卷。清乾隆《福州府志》卷五九、光緒《福清縣誌》卷一三有傳。 陳藻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樂軒集》爲底本(其中卷一至卷三爲詩),酌校他書引錄。新輯集外詩附於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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