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捕虎行

世無壯士力扼虎,羣虎食人人莫御。 上官付之無奈何,懸賞謾令招獵戶。 獵戶徒能逐麕麂,初非法中虎匠比。 心膽既怯賞又輕,誰肯向前判一死。 官遣弓兵相助佐,獵戶見之氣先挫。 心憂得賞爲所分,眼見有虎容渠過。 弓兵散在村落中,村民雞犬爲一空。 四足之虎未可捕,兩足之人與虎同。 真虎爲患時一出,人虎爲患朝連久。 東鄉聞虎在西隣,人虎又向西鄉集。 野外晡時即掩關,椎蘇不復更登山。 人虎難避愈真虎,縱爲虎食不聞官。

譯文:

如今世上沒有像古時勇士那樣有力氣能直接扼住老虎咽喉的人,一羣老虎肆意喫人,卻沒人能抵禦它們的侵害。 上級官員對此毫無辦法,只能空泛地懸賞招募獵戶來對付老虎。然而這些獵戶平常只擅長追逐獐子、小鹿之類的小獵物,根本沒法和真正精通捕虎之法的虎匠相比。 他們膽子本來就小,官府給的賞錢又少得可憐,誰願意豁出性命去和老虎搏鬥呢? 官府還派遣了弓兵去協助獵戶捕虎,可獵戶一見弓兵,氣勢一下子就泄了。他們心裏擔憂好不容易捕到老虎得到的賞錢會被弓兵分走,所以就算看到老虎也故意放它過去。 那些弓兵分散到各個村落之後,把村民的雞呀、狗呀都搶得一乾二淨。四條腿的老虎還沒抓住呢,這兩條腿的“人虎”卻和真老虎一樣爲非作歹。 真正的老虎爲害人間,還只是偶爾出來傷人;可這些“人虎”卻從早到晚不停地作惡。東邊村子剛聽說有老虎出沒,西邊村子又傳來“人虎”聚集的消息。 到了傍晚時分,野外的村民就早早關上家門,再也不敢上山去砍柴割草了。這“人虎”比真老虎還讓人避之不及,就算真的被老虎喫了,村民們也不敢去官府告狀。
關於作者
宋代滕岑

滕岑(一一三七~一二二四),字元秀,嚴州建德(今浙江建德東北)人。高宗紹興二十九年(一一五九)領鄉薦,屢試進士不第。光宗紹熙元年(一一九○)特奏名,調徽州歙縣尉。終母憂,再調溫州平陽縣丞,秩滿監南嶽廟。寧宗嘉定十七年卒,年八十八。有詩集,已佚。事見《桐江集》卷一《滕元秀詩集序》。 滕岑詩,據《瀛奎律髓》、《永樂大典》等書所錄,編爲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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