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宋代 滕岑 和陶渊明饮酒诗 其一六 和陶渊明饮酒诗 其一六 1 次阅读 朗读 纠错 宋代 • 滕岑 佛氏苦戒酒,详见所译经。 谓人诸罪业,多以酒故成。 酒岂能造罪,心为物变更。 心空罪亦空,径造金仙庭。 今我举兹酒,聊救饥肠鸣。 虽云违佛戒,初匪堕俗情。 译文: 佛教极力主张戒酒,这在他们所翻译的经典里有详细的记载。他们说人会犯下诸多罪业,大多是因为酒的缘故才造成的。 但酒本身怎么会制造出罪恶呢?是人心容易被外物影响而发生改变。如果内心空灵纯净,那么罪恶也就不存在了,这样便能直接抵达佛祖的境地。 如今我举起这杯酒,只是姑且用来缓解饥肠辘辘的肠鸣声。虽说这违背了佛教的戒律,但我起初并非是陷入世俗的享乐之情啊。 注释: 鉴赏: 视频解读: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标签: 宋诗 抒情 哲理 托物寄情 关于作者 宋代 • 滕岑 滕岑(一一三七~一二二四),字元秀,严州建德(今浙江建德东北)人。高宗绍兴二十九年(一一五九)领乡荐,屡试进士不第。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特奏名,调徽州歙县尉。终母忧,再调温州平阳县丞,秩满监南岳庙。宁宗嘉定十七年卒,年八十八。有诗集,已佚。事见《桐江集》卷一《滕元秀诗集序》。 滕岑诗,据《瀛奎律髓》、《永乐大典》等书所录,编为一卷。 淘宝精选 复制淘口令 该作者的文章 加载中... 同时代作者 加载中... 纳兰青云 ×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