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湖南張倉解官還建昌九首 其一

一節三湘兩載留,高懷寧羨子公謀。 由來奇士爲時用,未信林泉得久遊。

你帶着朝廷的符節在三湘地區停留了兩年,你有着高尚的情懷,哪裏會羨慕那些像子公一樣只爲個人私利謀劃的人呢。 自古以來,傑出的人才都是要爲時代所用的,我不相信你會在山林泉石間長久地遊玩隱居。
關於作者

廖行之(1137~1189) ,字天民,號省齋,南宋衡州(今湖南省衡陽市)人。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進士,調嶽州巴陵尉。未數月,以母老歸養。告滿,改授潭州寧鄉主簿,未赴而卒,時淳熙十六年。品行端正,留心經濟之學。遺著由其子謙編爲《省齋文集》十卷,已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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