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武公望催梅三首 其二

準擬花前玉斚飛,那知辜負隔年期。 枝頭未報春來信,閒卻西湖處士詩。

原本打算在梅花盛開之時,手持精美的玉杯,在花前盡情飲酒作樂。誰能想到,就這樣辜負了這一年的約期。 梅樹枝頭還沒有傳來春天到來、梅花綻放的消息,這可讓像林逋(西湖處士)那樣愛梅、詠梅的詩句也閒置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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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行之(1137~1189) ,字天民,號省齋,南宋衡州(今湖南省衡陽市)人。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進士,調嶽州巴陵尉。未數月,以母老歸養。告滿,改授潭州寧鄉主簿,未赴而卒,時淳熙十六年。品行端正,留心經濟之學。遺著由其子謙編爲《省齋文集》十卷,已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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