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武公望催梅三首 其二

准拟花前玉斚飞,那知辜负隔年期。 枝头未报春来信,闲却西湖处士诗。

译文:

原本打算在梅花盛开之时,手持精美的玉杯,在花前尽情饮酒作乐。谁能想到,就这样辜负了这一年的约期。 梅树枝头还没有传来春天到来、梅花绽放的消息,这可让像林逋(西湖处士)那样爱梅、咏梅的诗句也闲置无用了。
关于作者
宋代廖行之

廖行之(1137~1189) ,字天民,号省斋,南宋衡州(今湖南省衡阳市)人。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调岳州巴陵尉。未数月,以母老归养。告满,改授潭州宁乡主簿,未赴而卒,时淳熙十六年。品行端正,留心经济之学。遗著由其子谦编为《省斋文集》十卷,已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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