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宋代 廖行之 送岳阳陈倅秩满还朝八首 其三 送岳阳陈倅秩满还朝八首 其三 2 次阅读 纠错 宋代 • 廖行之 先汉郡有丞,选置不浪取。 次公在河南,吏严而独不。 皇家重监郡,小试烦大手。 上方求宽和,淹外讵容久。 译文: 在西汉的时候,郡一级设置郡丞这一官职,选拔任用官员可不是随便选取的。 黄次公在河南郡任职时,当地官吏执法严苛,唯有他不一样。 我们大宋朝十分看重监郡这类官职,虽然您是大才,却也烦劳您先在这小职位上历练一番。 如今皇上正寻求宽厚仁和的官员,您长时间在地方任职,这种情况怎么能容许持续太久呢。 标签: 宋诗 关于作者 宋代 • 廖行之 廖行之(1137~1189) ,字天民,号省斋,南宋衡州(今湖南省衡阳市)人。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调岳州巴陵尉。未数月,以母老归养。告满,改授潭州宁乡主簿,未赴而卒,时淳熙十六年。品行端正,留心经济之学。遗著由其子谦编为《省斋文集》十卷,已佚。 纳兰青云 ×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