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 其二

詩書灰燼便秦文,便得秦王卻誤身。 斯具五刑秦再世,六經還有表章人。

秦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焚燒詩書,把文字統一成秦文,這一舉措雖然在當時滿足了秦王鞏固統治的需求,卻給李斯自己埋下了禍根。 後來李斯被判處了五種刑罰而死,秦朝也僅僅傳了兩代就滅亡了。然而,即便經歷了焚書的浩劫,儒家的六部經典著作依然會有推崇、宣揚它們的人。
關於作者

薛季宣(1134~1173),字士龍,號艮齋,學者稱艮齋先生,永嘉(今浙江溫州市鹿城區)人,南宋哲學家,永嘉學派創始人。薛徽言之子。少時隨伯父薛弼宦遊各地。17歲時,在岳父處讀書,師事袁溉,得其所學,通禮、樂、兵、農,官至大理寺主簿。歷仕鄂州武昌縣令、大理寺主簿、大理正、知湖州,改常州,未赴而卒。反對空談義理,注重研究田賦、兵制、地形、水利等世務,開創永嘉事功學派先志。著有《浪語集》、《書古文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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