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宋代 薛季宣 读李斯传 读李斯传 1 次阅读 纠错 宋代 • 薛季宣 上蔡游公子,真情本自愚。 五刑身具论,七罪法当诛。 逐兔踪牵狗,亡秦效击胡。 明功与周召,为问骊山徒。 译文: 原本是上蔡那个四处游玩的公子,他的本心其实是愚笨的。 最终他被判定要遭受五刑之苦,按他所犯的七条大罪,依法就应当被诛杀。 他曾经牵着猎狗追逐野兔,后来却为了让秦朝灭亡,做出了诸如打击匈奴这类事情(暗指他的一些行为加速秦的灭亡)。 他还声称自己的功劳能和周公、召公相媲美,那就去问问骊山那些服劳役的人吧,看他们认不认可。 标签: 宋诗 关于作者 宋代 • 薛季宣 薛季宣(1134~1173),字士龙,号艮斋,学者称艮斋先生,永嘉(今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人,南宋哲学家,永嘉学派创始人。薛徽言之子。少时随伯父薛弼宦游各地。17岁时,在岳父处读书,师事袁溉,得其所学,通礼、乐、兵、农,官至大理寺主簿。历仕鄂州武昌县令、大理寺主簿、大理正、知湖州,改常州,未赴而卒。反对空谈义理,注重研究田赋、兵制、地形、水利等世务,开创永嘉事功学派先志。著有《浪语集》、《书古文训》等。 纳兰青云 ×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