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韻王醇甫藏禿筆三首 其三

剡剡蘭臺綴不亭,翩翩鸚鵡健相陵。 少時鋒穎先毛遂,晚歲頭顱嗣祖能。 杜老壁間留掃馬,符王宮裏罷棲蠅。 莫欺貧士無檀施,時向文房度一僧。

這首詩是項安世按照王醇甫《藏禿筆三首》的原韻所作的第三首,下面是它的現代漢語譯文: 那筆鋒曾經像利刃一般,在蘭臺之上撰寫文章一刻不停,它寫出來的文字如同那翩翩飛舞的鸚鵡,剛健而富有氣勢,相互輝映。 年少的時候,它的鋒芒就像毛遂一樣嶄露頭角,盡顯獨特;到了晚年,它禿鈍的樣子就如同那傳說中繼承祖業的人一般,有着別樣的韻味。 就像當年杜甫在牆壁上用禿筆留下畫馬的痕跡一樣,它也曾有過輝煌的創作時刻;又好似在苻堅的王宮裏,曾經被用來書寫而不再用來驅趕蒼蠅的筆一樣,有過自己的使命和價值。 可不要欺負貧窮的讀書人沒有什麼可供施捨的,有時還能把這禿筆送到書房裏,讓它如同一個僧人一樣在文房裏度過自己的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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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安世(一一二九~一二○八)(生年據本集卷四《內子生日(戊申)》“居士新年六秩來”推定),字平甫,號平庵,其先括蒼(今浙江麗水)人,後家江陵(今屬湖北)。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進士,調紹興府教授。光宗紹熙四年(一一九三)除祕書省正字,五年,爲校書郎兼實錄院檢討官(《南宋館閣續錄》卷九)。寧宗慶元元年(一一九五)出通判池州(同上書卷八),移通判重慶府。入慶元黨籍,還江陵家居。開禧二年(一二○六)起知鄂州(《宋會要輯稿》職官七七之二二),遷戶部員外郎、湖廣總領。三年權安撫使(同上書職官七四之二五),以事免。起爲湖南轉運判官,未上,用臺章奪職而罷。嘉定元年卒。有《易玩辭》、《項氏家說》、《平庵悔稿》等。《宋史》卷三九七有傳。 項安世詩,以《宛委別藏》本《平庵悔稿》十二卷爲底本。校以清吳長元鈔本(簡稱吳鈔本,藏北京圖書館)。新輯集外詩編爲第十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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