剡剡兰台缀不亭,翩翩鹦鹉健相陵。 少时锋颖先毛遂,晚岁头颅嗣祖能。 杜老壁间留扫马,符王宫里罢栖蝇。 莫欺贫士无檀施,时向文房度一僧。
次韵王醇甫藏秃笔三首 其三
这首诗是项安世按照王醇甫《藏秃笔三首》的原韵所作的第三首,下面是它的现代汉语译文:
那笔锋曾经像利刃一般,在兰台之上撰写文章一刻不停,它写出来的文字如同那翩翩飞舞的鹦鹉,刚健而富有气势,相互辉映。
年少的时候,它的锋芒就像毛遂一样崭露头角,尽显独特;到了晚年,它秃钝的样子就如同那传说中继承祖业的人一般,有着别样的韵味。
就像当年杜甫在墙壁上用秃笔留下画马的痕迹一样,它也曾有过辉煌的创作时刻;又好似在苻坚的王宫里,曾经被用来书写而不再用来驱赶苍蝇的笔一样,有过自己的使命和价值。
可不要欺负贫穷的读书人没有什么可供施舍的,有时还能把这秃笔送到书房里,让它如同一个僧人一样在文房里度过自己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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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安世(一一二九~一二○八)(生年据本集卷四《内子生日(戊申)》“居士新年六秩来”推定),字平甫,号平庵,其先括苍(今浙江丽水)人,后家江陵(今属湖北)。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进士,调绍兴府教授。光宗绍熙四年(一一九三)除秘书省正字,五年,为校书郎兼实录院检讨官(《南宋馆阁续录》卷九)。宁宗庆元元年(一一九五)出通判池州(同上书卷八),移通判重庆府。入庆元党籍,还江陵家居。开禧二年(一二○六)起知鄂州(《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七之二二),迁户部员外郎、湖广总领。三年权安抚使(同上书职官七四之二五),以事免。起为湖南转运判官,未上,用台章夺职而罢。嘉定元年卒。有《易玩辞》、《项氏家说》、《平庵悔稿》等。《宋史》卷三九七有传。 项安世诗,以《宛委别藏》本《平庵悔稿》十二卷为底本。校以清吴长元钞本(简称吴钞本,藏北京图书馆)。新辑集外诗编为第十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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