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張珍甫殿院 其四

只有肝嘗露,初無舌悔捫。 法行功罪竦,令重闕庭尊。 盡變媮諛俗,仍關佞幸門。 書生在蓬蓽,此事付能言。

譯文:

我一直都是坦誠地展現自己的真心,從來沒有因爲說錯話而後悔自責。 法律公正地施行,讓有罪者和有功者都心懷敬畏;政令嚴肅有威,使得朝廷的尊嚴得以彰顯。 要讓那偷奸耍滑、阿諛奉承的不良風氣徹底改變,還要將那些奸佞得寵之人的門路阻斷。 我這一介書生,住在簡陋的草屋之中,但對於這些事情,我還是有話可說的。
關於作者
宋代李流謙

[約公元一一四七午前後在世]字無變,漢州德陽人。生卒年不詳,約宋高宗紹興中前後在世。以文學知名。蔭補將仕郎,授成都府靈泉縣尉。秩滿,調雅州教授。虞允文宣撫全蜀,置之冪下,多所贊畫。尋以薦除諸王宮大小學教授。力乞補外改奉議郎,通判淹州府事。流謙著有澹齊集八十一卷,《國史經籍志》傳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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