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詔郡縣行鄉飲酒禮頌詩 其四

爰勑方國,禮行於鄉。 稽經諏律,屬民橫堂。

皇帝鄭重地詔令各個地方郡國,要將鄉飲酒禮推行到鄉村裏。 大家依據經典,詳細地參考禮儀規則,然後召集民衆來到寬敞的堂屋舉行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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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遵(一一二○~一一七四),字景嚴,號小隠,鄱陽(今江西波陽)人。皓次子、適弟。高宗紹興十二年(一一四二)中博學宏詞科,賜進士出身,爲祕書正字。通判常、婺、越三州。二十八年,拜起居舍人,累遷翰林學士兼吏部尚書。三十一年,知平江府。孝宗隆興元年(一一六三),拜同知樞密院事,以端明殿學士提舉太平興國宮。乾道六年(一一七○),起知信州,徙知太平州,建康府、江東安撫使兼行宮留守。淳熙元年卒,年五十五,諡文安。有《小隠集》,已佚。清勞格所輯《小隠集》一卷,有文無詩。事見清洪汝奎《洪文安公年譜》,《宋史》卷三七三有傳。今錄詩十九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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