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汪尚書大猷歸鄞 其一

憶昔銓衡地,爲郎得並遊。 惟公合明陟,顧我分夷猶。 功業行將遂,軒車去莫留。 祠庭固誠請,帝眷益綢繆。

回想過去在掌管官吏選拔的地方,我作爲郎官得以和您一同交遊。 只有您理應得到明智的提拔晉升,而我自知只能悠然自在地守着本分。 您的功業即將達成,可那出行的車馬還是要離去,無法挽留。 您誠懇地請求去祠祿官任上(休養),但皇帝對您的眷顧之情越發深厚。
關於作者

司馬伋,字季思,夏縣(今屬山西)人。高宗紹興八年(一一三八),受詔以司馬光族曾孫爲右承務郎,嗣光後(《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二一)。十五年,爲添差浙東安撫司幹辦公事(同上書卷一五四)。紹興末通判處州(《老學庵筆記》卷八)。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爲建康總領(《景定建康志》卷二六)。六年,以試工部尚書使金(《金史·交聘表》)。淳熙四年(一一七七),爲吏部侍郎(《玉堂類稿》卷七)。五年,以中奉大夫徽猷閣待制知鎮江(《嘉定鎮江志》卷一五)。六年,升寶文閣待制,改知平江,尋奉祠(《吳郡志》志一二)。九年,知泉州(清乾隆《泉州府志》卷二六)。卒,項安世有詩挽之。今錄詩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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