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道歌 其二三四

火裏生蓮終不壞,念念勞生不自在。 彼既丈夫我亦然,捨短從長無罣礙。

在烈火中生出的蓮花終究不會被毀壞。可人們啊,每一個念頭都在忙碌奔波、勞苦生存,內心始終無法自在。 既然別人能夠成爲頂天立地的大丈夫,我自然也可以做到。我們要捨棄自己的短處,學習他人的長處,這樣心中就不會有任何牽掛和阻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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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印肅(一一一五~一一六九),號普庵,俗姓餘,袁州宜春(今屬江西)人。六歲從壽隆院賢和尚出家,年二十七落髮,高宗紹興十二年(一一四二),於袁州開元寺受戒。遊湖湘,謁大潙牧庵忠公,有省。十三年,歸壽隆。二十三年,主慈化寺。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始營梵宇。五年卒,年五十五。有《普庵印肅禪師語錄》,收入《續藏經》。事見《語錄》捲上《年譜》、《悟道因緣》、《塔銘》。 印肅詩,輯自《普庵印肅禪師語錄》,編爲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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