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道歌 其二三四

火里生莲终不坏,念念劳生不自在。 彼既丈夫我亦然,舍短从长无罣碍。

在烈火中生出的莲花终究不会被毁坏。可人们啊,每一个念头都在忙碌奔波、劳苦生存,内心始终无法自在。 既然别人能够成为顶天立地的大丈夫,我自然也可以做到。我们要舍弃自己的短处,学习他人的长处,这样心中就不会有任何牵挂和阻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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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印肃(一一一五~一一六九),号普庵,俗姓余,袁州宜春(今属江西)人。六岁从寿隆院贤和尚出家,年二十七落发,高宗绍兴十二年(一一四二),于袁州开元寺受戒。游湖湘,谒大沩牧庵忠公,有省。十三年,归寿隆。二十三年,主慈化寺。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始营梵宇。五年卒,年五十五。有《普庵印肃禅师语录》,收入《续藏经》。事见《语录》卷上《年谱》、《悟道因缘》、《塔铭》。 印肃诗,辑自《普庵印肃禅师语录》,编为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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