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道歌 其一八一

心是根,法是塵,根塵睹對轉迷情。 以火救火方爲妙,燒卻從前業識心。

心就如同樹木的根,而法就像是飛揚的塵土。當內心與外界的法相對待、相接觸時,人反而會陷入迷惑之情,在紛繁複雜中迷失自我。 用如同以火救火這樣看似奇特的方法才稱得上是精妙之法。這裏的“以火救火”其實是要用一種特殊的方式,去燒掉從前那些因爲妄念和業力所產生的識心,也就是去除內心那些導致煩惱和迷惑的錯誤認知和雜念,讓心靈迴歸到純淨、本真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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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印肅(一一一五~一一六九),號普庵,俗姓餘,袁州宜春(今屬江西)人。六歲從壽隆院賢和尚出家,年二十七落髮,高宗紹興十二年(一一四二),於袁州開元寺受戒。遊湖湘,謁大潙牧庵忠公,有省。十三年,歸壽隆。二十三年,主慈化寺。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始營梵宇。五年卒,年五十五。有《普庵印肅禪師語錄》,收入《續藏經》。事見《語錄》捲上《年譜》、《悟道因緣》、《塔銘》。 印肅詩,輯自《普庵印肅禪師語錄》,編爲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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