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道歌 其一五五

不可毀,不可贊,邇古迄今光燦爛。 鎮州蘿蔔大三斤,桶裏水兮鉢裏飯。

這首詩表達的是一種對佛法真義的領悟,以下是它的現代漢語翻譯: 這佛法的真諦啊,既不能被詆譭,也不需要去讚美。從遠古一直到如今,它的光輝始終燦爛奪目。 就如同鎮州那重達三斤的大蘿蔔,又好似水桶裏的水、鉢盂裏的飯一樣平常而實在。 這裏“鎮州蘿蔔大三斤”是禪宗的一個典故,體現出佛法其實就蘊含在日常平凡的事物之中,以一種通俗質樸的方式來傳達深刻的佛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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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印肅(一一一五~一一六九),號普庵,俗姓餘,袁州宜春(今屬江西)人。六歲從壽隆院賢和尚出家,年二十七落髮,高宗紹興十二年(一一四二),於袁州開元寺受戒。遊湖湘,謁大潙牧庵忠公,有省。十三年,歸壽隆。二十三年,主慈化寺。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始營梵宇。五年卒,年五十五。有《普庵印肅禪師語錄》,收入《續藏經》。事見《語錄》捲上《年譜》、《悟道因緣》、《塔銘》。 印肅詩,輯自《普庵印肅禪師語錄》,編爲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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