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代 朱公綽 句 句 11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宋代 • 朱公綽 諫草焚來應見史,橐金散盡只留書。 譯文: 諫言的草稿被焚燬後,那些直言勸諫的事蹟應該會被載入史冊,流芳後世;把口袋裏的錢財都散盡用來做有意義的事,到最後只留下了滿室的書籍。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宋詩 詠史 諷喻 抒懷 託古諷今 憂國憂民 感慨 關於作者 宋代 • 朱公綽 朱公綽,字成之,吳縣(今江蘇蘇州)人。仁宗天聖八年(一○三○)進士(《吳郡志》卷二八)。景祐四年(一○三七),爲海寧州鹽官令。寶元二年(一○三九),權海寧州書記。康定元年(一○四○),再任鹽官令(清乾隆《海寧州志》卷七)。歷知彭州、廣濟軍。神宗熙寧八年(一○七五),知舒州(《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六四)。仕至光祿寺卿。事見《樂圃餘稿》卷九《朱氏世譜》。 淘宝精选 复制淘口令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