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文送鹿肉

太尉前軍得活鹿,使君慇懃分我肉。 定知應是秦失餘,苗裔仍爲世人逐。 使君好客今平原,秋浦樓頭羅水陸。 青州從事嘉屢拜,白鹿山人賜新沐。 社風留客去未得,清溪山頭兩經宿。 頻將口腹溷使君,大嚼戲吟詩一幅。

富文(或許是一個人的稱呼)送我鹿肉 太尉帶領的前軍捕獲了一頭活鹿,州郡長官(使君)十分殷勤地分了鹿肉給我。 我猜想這鹿肯定是秦朝丞相趙高“指鹿爲馬”事件裏剩下的鹿的後代,它的子孫如今仍然被世人追逐捕殺。 這位使君如同古時好客的平原君一樣,在秋浦樓頭擺下了豐富的水陸盛宴。 美酒(青州從事代指美酒)頻頻敬我,我就像獲得了新的沐浴般身心舒暢(白鹿山人可能是作者自稱,這裏說得到使君的厚待如獲新生)。 聚會的熱鬧氛圍留着我無法離去,我在清溪山頭已經住了兩晚。 我頻繁地因爲自己的口腹之慾去打擾使君,於是大快朵頤一番後,開玩笑地寫了這一首詩。
關於作者

王十朋(1112-1171),字龜齡,號梅溪,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詩人,偉大的愛國主義者。出生於樂清四都左原(今浙江省樂清市)梅溪村。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攬權”中興爲對,中進士第一,被擢爲狀元,先授承事郎,兼建王府小學教授。王十朋以名節聞名於世,剛直不阿,批評朝政,直言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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