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別民事堂

二年宦東州,民事了無補。 俯仰媿斯堂,何以報明主。 故家蕭峯下,歸耕及春雨。 平生畎畝心,感槩聊自許。

我在這東州做了兩年官,對於百姓的事務卻沒有什麼實際的補益。 我低頭抬頭間,都對這“民事堂”感到萬分慚愧,我拿什麼來報答聖明的君主呢? 我的老家在蕭峯山下,我打算趁着春雨回去耕田種地。 我這一生都有着爲百姓、爲農田操勞的心,感慨之餘也姑且自我讚許一番吧。
關於作者

王十朋(1112-1171),字龜齡,號梅溪,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詩人,偉大的愛國主義者。出生於樂清四都左原(今浙江省樂清市)梅溪村。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攬權”中興爲對,中進士第一,被擢爲狀元,先授承事郎,兼建王府小學教授。王十朋以名節聞名於世,剛直不阿,批評朝政,直言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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