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代 王十朋 留別民事堂 留別民事堂 4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收藏 宋代 • 王十朋 二年宦東州,民事了無補。 俯仰媿斯堂,何以報明主。 故家蕭峯下,歸耕及春雨。 平生畎畝心,感槩聊自許。 譯文: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我在這東州做了兩年官,對於百姓的事務卻沒有什麼實際的補益。 我低頭抬頭間,都對這“民事堂”感到萬分慚愧,我拿什麼來報答聖明的君主呢? 我的老家在蕭峯山下,我打算趁着春雨回去耕田種地。 我這一生都有着爲百姓、爲農田操勞的心,感慨之餘也姑且自我讚許一番吧。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宋詩 寫人 抒情 歸隱 田園 關於作者 宋代 • 王十朋 王十朋(1112-1171),字龜齡,號梅溪,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詩人,偉大的愛國主義者。出生於樂清四都左原(今浙江省樂清市)梅溪村。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攬權”中興爲對,中進士第一,被擢爲狀元,先授承事郎,兼建王府小學教授。王十朋以名節聞名於世,剛直不阿,批評朝政,直言不諱。 微信小程序 Loading... 微信掃一掃,打開小程序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