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泉守趙表之二首 其二

扁舟昔艤浙江邊,曾醉王孫玳瑁筵。 竹杖芒鞵晚城上,金荷銀燭夜堂前。 宦遊我輩聊復爾,聚散人間亦偶然。 誰料天涯今八載,青燈相對各華顛。

譯文:

當年,我曾把小船停靠在浙江岸邊,在那奢華的宴席上與您這位貴家子弟一同沉醉。那時的我們,興致盎然,傍晚時分,手持竹杖、腳穿草鞋漫步在城牆上;夜晚降臨,在裝飾華美的廳堂前,對着金質的荷葉狀酒杯和銀質的蠟燭歡飲。 我們這些爲官在外四處漂泊的人,不過是暫且如此生活罷了。而人與人之間的相聚與離散,在這世間也都是偶然之事。誰能料到,如今我們已在天涯海角分別了八年之久。現在,我們在微弱的青燈下再次相對,卻發現彼此都已頭髮花白。
關於作者
宋代黃公度

黃公度(1109~1156)字師憲,號知稼翁,莆田(今屬福建)人。紹興八年進士第一,籤書平海軍節度判官。後被秦檜誣陷,罷歸。除祕書省正字,罷爲主管台州崇道觀。十九年,差通判肇慶府,攝知南恩州。檜死復起,仕至尚書考功員外郎兼金部員外郎,卒年四十八,著有《知稼翁集》十一卷,《知稼翁詞》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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