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代 史浩 童丱須知 酒醴八篇 其八 童丱須知 酒醴八篇 其八 3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宋代 • 史浩 休說私酤趁得錢,官場警捕致憂煎。 錐刀未必成家計,家計因茲卻蕩然。 譯文: 別老想着私自釀酒賣酒能賺到錢,官府可是會抓捕私自賣酒的人的,到時候肯定會讓你煩惱憂愁。 靠這點蠅頭小利不一定就能支撐起一個家庭的生計,弄不好反而會因爲私自賣酒,讓整個家庭的生活都變得一塌糊塗,什麼都沒了。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宋詩 抒情 憂國憂民 諷喻 關於作者 宋代 • 史浩 史浩(1106年—1194年),字直翁,號真隱。明州鄞縣人,南宋政治家、詞人。高宗紹興十五年(1144年)進士,由溫州教授除太學正,升爲國子博士。他向宋高宗建議立太子,以此受知於朝廷,紹興三十二年,宋孝宗即位,授參知政事。隆興元年,拜尚書右僕射。淳熙十年,除太保致仕,封魏國公。宋光宗御極,進太師。紹熙五年,薨,年八十九,封會稽郡王。宋寧宗登基,賜諡文惠。嘉定十四年,以子史彌遠貴,追封越王,改諡忠定,配享孝宗廟庭。爲昭勳閣二十四功臣之一。 淘宝精选 复制淘口令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