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丱須知 酒醴八篇 其六

女子親傍禮法拘,合移孝道事翁姑。 若還徑醉無醒日,亦自無心相厥夫。

譯文:

年輕的女孩子要受到禮法的約束,應當把對父母的孝道轉移過來侍奉公婆。要是整天喝得酩酊大醉,沒有清醒的時候,那自然也就沒有心思去好好輔助自己的丈夫了。
關於作者
宋代史浩

史浩(1106年—1194年),字直翁,號真隱。明州鄞縣人,南宋政治家、詞人。高宗紹興十五年(1144年)進士,由溫州教授除太學正,升爲國子博士。他向宋高宗建議立太子,以此受知於朝廷,紹興三十二年,宋孝宗即位,授參知政事。隆興元年,拜尚書右僕射。淳熙十年,除太保致仕,封魏國公。宋光宗御極,進太師。紹熙五年,薨,年八十九,封會稽郡王。宋寧宗登基,賜諡文惠。嘉定十四年,以子史彌遠貴,追封越王,改諡忠定,配享孝宗廟庭。爲昭勳閣二十四功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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