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作

黃檗堂前行正令,天童今日驗疏親。 老來拄杖思分付,未見當年喫棒人。

在黃檗禪師的法堂之上,嚴格地執行着佛法的規矩與教導,就如同以戒律和智慧來匡正修行者的言行。而我今天在天童寺,也來檢驗一下這師徒、僧衆之間的親疏、真假。 我年紀大了,這根拄杖就象徵着佛法的傳承,我心裏一直想着把它交出去,把這修行的衣鉢、佛法的精髓傳遞下去。可遺憾的是,到現在我還沒遇見像當年那些爲了求道、爲了明悟佛法真諦而甘願挨棒喝的人。
關於作者

釋曇華(一一○三~一一六三),號應庵,俗姓江,蘄州黃梅(今屬安徽)人。年十七於東禪寺去發。首依隨州水南遂禪師。歷謁湖南北、江東西諸老宿。至雲居,禮圓悟禪師。入蜀,往見彰教紹隆,侍隆移虎丘。辭遊諸方,初分座於處州連雲寺,繼住處州妙嚴寺。歷住衢州桐山明果寺,蘄州德章安國寺,饒州報恩光孝寺、薦福寺、寶應寺,婺州寶林寺、報恩光孝寺,江州東林太平興隆寺,建康府蔣山太平興國寺,平江府報恩光孝寺,兩住南康歸宗寺,末住明州天童山景德寺。孝宗隆興改元卒,年六十一。爲南嶽下十六世,虎丘紹隆禪師法嗣。有宋守銓等編《應庵曇華禪師語錄》,收入《續藏經》。事見《語錄》及所附宋李浩撰《塔銘》,《嘉泰普燈錄》卷一九、《五燈會元》卷二○有傳。 曇華詩,以輯自《語錄》卷一至卷六之詩編爲卷一,以見於《語錄》卷一○之詩爲卷二。輯自他書者附於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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