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感 其二

枉尺由來賤直尋,巧機愁殺漢川陰。 莫將三四爲朝暮,虛攪羣狙喜怒心。

譯文:

這首詩翻譯成現代漢語大致是這樣的: 爲了得到一尺的利益而放棄正直去換取八尺的收穫,這種行爲向來都是被人看輕的。就像在漢川的水澤邊,那些工於心計、投機取巧的人真讓人發愁。 不要像那耍猴人一樣,把早上三顆橡子、晚上四顆橡子變成早上四顆、晚上三顆,用這種毫無實質改變的手段去白白地攪亂猴子們的喜怒情緒。 這首詩實際上是宋庠在感慨人們不應爲了利益而放棄正直,同時也諷刺了那些用小手段去欺騙他人、擾亂人心的行爲。
關於作者
宋代宋庠

宋庠(xiáng)(996年—1066年),初名郊,字伯庠,入仕後改名庠,更字公序。北宋文學家,工部尚書宋祁之兄。祖籍安州安陸,後遷居開封府雍丘縣雙塔鄉。 天聖二年(1024年),宋庠狀元及第,成爲“連中三元”(鄉試、會試、殿試均第一)之人。官至兵部侍郎、同平章事,以司空、鄭國公致仕。治平三年(1066年),宋庠去世,年七十一。追贈太尉兼侍中,諡號“元獻”(一作元憲),英宗親題其碑首爲“忠規德範之碑”。宋庠與弟宋祁並有文名,時稱“二宋”。詩多穠麗之作,著有《宋元憲集》、《國語補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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