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宋代 林季仲 次高季应韵 次高季应韵 1 次阅读 纠错 宋代 • 林季仲 杖屦相从秋水滨,便将公作社中人。 酒行苦要深浮白,醉去那知倒著巾。 把手共怜江国月,回头休忆野堂春。 太平未见身先老,看取吴霜点鬓新。 译文: 我拄着拐杖、穿着鞋子,与你相伴在秋水之畔,从这时起,我便把你当作我们这诗社中的一员了。 喝酒的时候,你苦苦劝人要满饮那白色酒浆,沉醉之后,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头巾戴反了。 我们手牵着手,一同怜爱这江国上空的明月,往事就不要再回头去忆起野堂那往昔的春光。 可惜啊,太平盛世还未到来,我们的身子却已经衰老,你看那如吴地白霜般的白发,又新添在了鬓角。 标签: 宋诗 关于作者 宋代 • 林季仲 暂无作者简介 纳兰青云 ×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