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人並化主寫真求贊 其二七

只是個人,到處分身。 萬水中間月,百華頭上春。 不外一法,不受諸塵。 生處熟也疏處親,默時說也靜時神。 鉢盂著飯飽還喜,拄杖入拳飢放嗔。

這其實就是一個人,卻能夠在每個地方化出分身。 就好像那水中的月亮,在衆多的江河湖海中都能映照出它的身影;又如同春天的氣息,綻放在百花枝頭。 他心中不偏離那唯一的佛法真諦,也不會被世間的各種煩惱、誘惑所幹擾。 在熟悉的環境裏能保持清醒如在陌生之地,在陌生的境遇中又能像在親近之處一樣自在。沉默的時候,彷彿在娓娓言說;安靜的時候,卻又透露出精神的靈動。 用鉢盂盛飯,喫飽了就滿心歡喜;拄着的柺杖當作拳頭,餓了的時候也會忍不住嗔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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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正覺(一○九一~一一五七),號宏智,俗姓李,隰州隰川(今山西隰縣)人。年十一出家,十五落髮,十八遊方,三十四出世。得度於淨明寺本宗大師,得戒於晉州慈雲寺智瓊律師,得法於舒州丹霞山子淳禪師。初住泗州普照寺。欽宗靖康二年(一一二七)四月,移住舒州太平興國禪院。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十月,遷江州廬山圓通崇勝禪院。二年六月,住江州能仁寺,九月,移住真州長蘆崇福禪院。三年末住慶元府天童山景德寺。紹興八年(一一三八),受詔住臨安府靈隱寺,未閱月,歸天童。二十七年卒,年六十七。爲青原下十三世,丹霞子淳禪師法嗣。有宗法等編《天童正覺禪師廣錄》九卷傳世。事見《廣錄》及所附周葵撰《塔銘》、王伯庠撰《行業記》,《嘉泰普燈錄》卷九、《五燈會元》卷一四、《寶慶四明志》卷九有傳。 正覺詩,以輯自《續藏經》所收《天童正覺禪師廣錄》編爲六卷。輯自他書者附於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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