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雪齊腰,求法斷臂。 有志忘諸軀,無心契諸己。 了了常知,其知密微。 妙不借口,的自傳衣。 全功歸父底時節,拈轉虛空絕所依。
六代祖師畫像贊 二祖大祖禪師
譯文:
這首贊詩主要是在描述禪宗二祖慧可大師求法的事蹟和他所達到的境界,以下是翻譯成的現代漢語:
當年,二祖慧可大師在雪地中虔誠求法,積雪都齊到了他的腰間,爲了能獲得佛法真諦,甚至毅然砍斷自己的手臂。他心中懷着堅定的志向,以至於忘卻了自身軀體的存在;沒有了世俗的妄念分別之心,從而與自己的本性相契合。
他時刻都能保持清晰明白的覺知,這種覺知細膩而微妙。佛法的精妙無需用言語來表達,他就這樣準確無誤地承接了達摩祖師的衣鉢傳承。
當他完全領悟佛法精髓,將全部的修行功德歸向佛法根源的那個時刻,他已能自如地掌控和轉變這虛空世界,不再依賴任何外物和條件,達到了一種超脫自在的境界。
關於作者
宋代 • 釋正覺
釋正覺(一○九一~一一五七),號宏智,俗姓李,隰州隰川(今山西隰縣)人。年十一出家,十五落髮,十八遊方,三十四出世。得度於淨明寺本宗大師,得戒於晉州慈雲寺智瓊律師,得法於舒州丹霞山子淳禪師。初住泗州普照寺。欽宗靖康二年(一一二七)四月,移住舒州太平興國禪院。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十月,遷江州廬山圓通崇勝禪院。二年六月,住江州能仁寺,九月,移住真州長蘆崇福禪院。三年末住慶元府天童山景德寺。紹興八年(一一三八),受詔住臨安府靈隱寺,未閱月,歸天童。二十七年卒,年六十七。爲青原下十三世,丹霞子淳禪師法嗣。有宗法等編《天童正覺禪師廣錄》九卷傳世。事見《廣錄》及所附周葵撰《塔銘》、王伯庠撰《行業記》,《嘉泰普燈錄》卷九、《五燈會元》卷一四、《寶慶四明志》卷九有傳。 正覺詩,以輯自《續藏經》所收《天童正覺禪師廣錄》編爲六卷。輯自他書者附於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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