偈頌二百零五首 其一六一

木有火傷身,人有火傷神。 木無火不生,人無火不成。 地水風火,亦復如是。 四大普周同法界,各各普周無障礙。 只者普周無礙時,自然無壞無不壞。

譯文:

樹木如果着了火,就會傷害到自身;人要是內心慾火太盛,就會損傷精神。 但樹木如果沒有火的助力(比如通過燃燒成肥料等方式促進新生)就難以獲得新的生機,人要是沒有像火一樣的內在動力和熱情,也難以成就一番事業。 地、水、風、火這四大元素,也是同樣的道理。 這“四大”廣泛地遍佈於整個法界,每一種元素又各自都能普遍地周流,沒有任何阻礙。 當處於這種普遍周流且毫無阻礙的狀態時,自然而然地,也就無所謂有毀壞,也無所謂沒有毀壞了。
關於作者
宋代釋正覺

釋正覺(一○九一~一一五七),號宏智,俗姓李,隰州隰川(今山西隰縣)人。年十一出家,十五落髮,十八遊方,三十四出世。得度於淨明寺本宗大師,得戒於晉州慈雲寺智瓊律師,得法於舒州丹霞山子淳禪師。初住泗州普照寺。欽宗靖康二年(一一二七)四月,移住舒州太平興國禪院。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十月,遷江州廬山圓通崇勝禪院。二年六月,住江州能仁寺,九月,移住真州長蘆崇福禪院。三年末住慶元府天童山景德寺。紹興八年(一一三八),受詔住臨安府靈隱寺,未閱月,歸天童。二十七年卒,年六十七。爲青原下十三世,丹霞子淳禪師法嗣。有宗法等編《天童正覺禪師廣錄》九卷傳世。事見《廣錄》及所附周葵撰《塔銘》、王伯庠撰《行業記》,《嘉泰普燈錄》卷九、《五燈會元》卷一四、《寶慶四明志》卷九有傳。 正覺詩,以輯自《續藏經》所收《天童正覺禪師廣錄》編爲六卷。輯自他書者附於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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