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代 陳與義 述懷呈十七家叔 其三 述懷呈十七家叔 其三 2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收藏 宋代 • 陳與義 眼送飛鳥。 兩翁觀光今幾時,賦歸有約時已稽。 未暇藏身北山北,且須。 譯文: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這首詩並不完整,我先根據現有內容進行翻譯: 眼睛追隨着飛鳥遠去。 兩位老人一起出遊賞景到如今已經過去多久啦,之前就約定好要歸去,可時間已經延誤。 還沒來得及到北山的北面去隱居藏身,暫且只能…… 由於原詩不完整,最後一句的翻譯會稍顯突兀。如果你能提供完整的詩句,我可以爲你進行更準確的翻譯。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宋詩 抒懷 傷懷 哲理 懷人 關於作者 宋代 • 陳與義 陳與義(1090-1138),字去非,號簡齋,漢族,其先祖居京兆,自曾祖陳希亮遷居洛陽,故爲宋代河南洛陽人(現在屬河南)。他生於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於南宋宋高宗紹興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傑出詩人,同時也工於填詞。其詞存於今者雖僅十餘首,卻別具風格,尤近於蘇東坡,語意超絕,筆力橫空,疏朗明快,自然渾成,著有《簡齋集》。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