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代 陳與義 螢火 螢火 5 次閱讀 朗讀 糾錯 收藏 宋代 • 陳與義 翩翩飛蛾掩明燭,見烹膏油罪莫贖。 嘉爾螢火不自欺,草間相照光煜煜。 卻馬已錄仙人方,映書曾登君子堂。 不畏月明見陋質,但畏風雨難爲光。 譯文: 注釋: 鑑賞: 視頻解讀: 那一羣羣飛舞的飛蛾,不顧一切地撲向明亮的蠟燭,結果被蠟燭的膏油烹燒而死,犯下的過錯再也無法彌補。 我讚賞你螢火蟲,你從不自我欺騙,在草叢之間相互映照,閃爍着明亮而又柔和的光芒。 螢火蟲曾被記載在仙人的藥方裏,可以用來避退馬匹;也曾在君子的書房中,照亮古人夜讀的書卷。 你不害怕在明亮的月光下顯露出自己並不華麗的本質,只是擔憂在風雨交加的時候,難以發出光亮。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视频播放。 標籤: 宋詩 詠物 託物寄情 抒懷 哲理 评论 发布评论 加载中... 加载更多 關於作者 宋代 • 陳與義 陳與義(1090-1138),字去非,號簡齋,漢族,其先祖居京兆,自曾祖陳希亮遷居洛陽,故爲宋代河南洛陽人(現在屬河南)。他生於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於南宋宋高宗紹興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傑出詩人,同時也工於填詞。其詞存於今者雖僅十餘首,卻別具風格,尤近於蘇東坡,語意超絕,筆力橫空,疏朗明快,自然渾成,著有《簡齋集》。 导出Word 正文 译文 注释 鉴赏 标签 默认导出正文与译文,可按需勾选更多内容。 导出为Word 微信小程序 Loading... 微信掃一掃,打開小程序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糾錯 糾錯內容 * 納蘭青雲 ×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