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詔論次令文逾月綱條未舉

漢家甲令議蠲煩,曹札沈迷擁晝軒。 城旦千條紛未舉,始知黃老得名言。

譯文:

接到皇命對法令條文進行整理編排,一個多月過去了,法令的大綱條目都還沒能確定下來。 漢代的時候,人們就商議要去除法令中繁瑣的部分,可如今我這堆滿了簡牘文書的書房裏,我整日被這些繁雜的東西困擾着。像“城旦”(秦漢時的一種刑罰,這裏代指繁多的法令條目)這樣成千上萬條的法令雜亂無章,我根本無法梳理妥當。到了這時,我才真正明白了黃帝和老子所說的“無爲而治”這句話蘊含的深刻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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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宋庠

宋庠(xiáng)(996年—1066年),初名郊,字伯庠,入仕後改名庠,更字公序。北宋文學家,工部尚書宋祁之兄。祖籍安州安陸,後遷居開封府雍丘縣雙塔鄉。 天聖二年(1024年),宋庠狀元及第,成爲“連中三元”(鄉試、會試、殿試均第一)之人。官至兵部侍郎、同平章事,以司空、鄭國公致仕。治平三年(1066年),宋庠去世,年七十一。追贈太尉兼侍中,諡號“元獻”(一作元憲),英宗親題其碑首爲“忠規德範之碑”。宋庠與弟宋祁並有文名,時稱“二宋”。詩多穠麗之作,著有《宋元憲集》、《國語補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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