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演義》•第一百十九回 日公使保留衆罪犯 靳總理會敘兩親翁

卻說徐總統迭下命令,黜免段系,至通緝罪魁以後,已與段系不留情面,遂又陸續下令,罷免湖南督軍,兼長江上游總司令吳光新職,並將長江上游總司令一缺,飭令裁撤,所有吳光新舊轄軍隊,由王佔元妥爲收束,借節軍費。同日,又褫奪吳炳湘原官,及勳位勳章,說他黨附徐樹錚等,不知遠嫌,有背職務,雖經免職,未足蔽辜,應褫奪陸軍中將原官,暨勳位勳章,以示懲儆云云。過了數天,已是八月三日,復由徐總統下令,解散安福俱樂部,令雲:  政黨爲共和國家之通例,約法許集會結社之自由。安福俱樂部,具有政黨性質,自爲法律所不禁。近年以來,迭據各省地方團體,函電紛陳,歷舉該部營私誤國,請予解散。政府以爲黨見各有不同,自可毋庸深究。乃此次徐樹錚、曾毓雋等,稱兵構亂,所有參預密謀,籌濟餉項,皆爲該部主要黨員。觀其輕弄國兵,喋血畿甸,肆行無忌,但徇一黨之私,雖荼毒生靈,貽禍國家,亦若有所不恤。是該部實爲構亂機關,已屬逾越法律範圍,斷不能容其仍行存在。着京師衛戍總司令,步軍統領,京師警察廳,即將該部機關,實行解散。除已有令拿辦諸人外,其餘該部黨員,苟非確有附亂證據者,概予免究。  其各省區,如設有該部支部者,並着各該省區地方長官,轉飭一律解散。此令。  再進一步的辦法,就是撤換王揖唐了。徐總統不遽下令,但使國務院電致江蘇,將王揖唐的議和代表,即日撤銷,改派江蘇督軍李純,爲南北議和全權總代表,與廣東軍政府接洽和議。李純本與王揖唐有嫌,遂有一篇彈劾王揖唐文,電達中央。徐總統乃申令道:  據江蘇督軍李純電呈:“王揖唐遣派黨徒,攜帶金錢,勾煽江蘇軍警及緝私各營。並收買會匪,攜帶危險物,散佈揚州、鎮江省城一帶,以圖擾亂,均有確鑿證據,請拿交法庭懲辦”等語。王揖唐經派充總代表職務,至爲重要,乃竟勾煽軍警,多方圖亂,實屬大幹法紀,除已由國務院撤銷總代表外,著即褫奪軍官,暨所得勳位勳章,由京外各軍民長官,飭屬一體嚴緝務獲,依法懲辦。  此令。  王揖唐寓居滬上,距京甚遠,不比那小徐等人,留住京師,一時不能遠颺,權避日本使館中。所以命令雖下,一體嚴緝,他卻四通八達,無地不可容身;就使仍居上海租界內,亦爲中國官吏勢力所不能達到的地點,怕甚麼國家通緝呢?這叫法外自由。但徐總統承認曹、吳要求,除新舊國會未見解散明文外,餘已一律照辦。更因段派中尚有數人爲曹、吳所指劾,因復連下二令道:  前以安福俱樂部爲擾亂機關,業有令實行解散,所有籍隸該俱樂部之方樞、光雲錦、康士鐸、鄭蒐瞻、臧蔭松、張宣,或多方勾煽,贊助奸謀,或淆亂是非,潛圖不逞,均屬附亂有據,着分別褫奪官職勳章,一律嚴緝,務獲懲辦。其餘該部黨員,均查照前令,免予深究,務各濯磨砥礪,鹹與維新。此令。  邊防軍第一師師長曲同豐,第三師師長陳文運,陸軍第九師師長魏宗瀚,第十五師師長劉詢,謙威將軍張樹元,於此次徐樹錚稱兵近畿,甘心助亂,以致士卒傷亡,生靈塗炭,均屬罪有應得。曲同豐、陳文運、魏宗瀚、劉詢、張樹元,着即褫奪軍官軍職暨所得勳位勳章,交陸軍部依法懲辦,以伸軍紀。此令。  令申所布,徒有具文,各犯官統聞風避去,近走津門,遠赴滬瀆,津、滬均有外國租界,非中國法律所能及,鴻飛冥冥,弋人何篡?外人譏中國爲紙糊章程國,端的是不謬呢。章程國尚有章程,現今中國朝令暮更,並章程國三字,尚有愧辭。惟曹、吳所最痛恨的乃是小徐,小徐與段芝貴、曾毓雋等匿居日本使館,曹、吳必欲外人交出,按法懲辦,因即迭呈徐總統請與日使館嚴重交涉。徐總統申飭外交部照會外交團,索交禍魁徐樹錚等十人。當經英、法、美三國公使分別複稱引渡罪魁事,引渡二字系含有交出意義,語本《日本法典》。各使曾開會商議,意見不同,結果由各使自復,但稱:“本國使館,並未收納此項人等”云云。外交部乃直致文日本使館,問他有無收留?日本公使竟據實答覆,略雲:  徐樹錚、曾毓雋、段芝貴、丁士源、朱深、王郅隆、梁鴻志、姚震、姚國楨等九人,鹹來本使館懇求保護。本公使鑑於國際上之通義,及中國幾多往例,以爲事情不得已而予以承認,決定對於此等諸氏,加以保護。刻將此等諸氏,悉收容公使護衛隊營內,並嚴重戒告,在收容所內,萬不得再幹預一切政治,且斷絕與外部之交通。茲本使特通告於貴代理總長之前。此時外交總長陸徵祥稱病請假,由顏惠慶署理。本使此次之措置,超越政治上之趣旨,即此等諸氏所受之保護,決非基於附屬政派之如何,而予以特別待遇,恰以該氏等不屬於政派之故,是以本使館不得拒絕收容。本使並信貴部對於此等衷意,必有所諒解也。八月九日。  外交部接到日使覆文,又致書日使,與他辯論。略雲:  敝國政府,不能承認貴使本月九日通告之件,至爲抱歉。刻敝國政府,正從事調查各罪犯之罪狀,一俟竣事,即將其犯罪證據,通知貴使,請求引渡,並希望貴使勿令諸犯逃逸,或遷移他處藏匿爲荷。  日使得書,隔了數日,又複詞拒絕道:  貴總長答覆敝使,本月九日,關於收容徐樹錚等於帝國使署兵營之通告迴文,業已領悉。據稱:“貴國政府,不能承認敝使上次通告之件,且將以根據法律之罪狀,通知敝使”云云。惟貴國大總統頒發捕拿該犯等之命令,系以政治爲根據,故敝使署即視爲政治犯,而容納保護之。  敝使並聲明無論彼等將受何等刑事罪名之控訴,敝使不能承認貴總長所請,將彼等引渡也。  自經日使兩番拒絕,徐總統亦無可奈何。就使曹、吳恨煞小徐,也不能親到東交民巷中把他拿來,只好忍氣吞聲,暫從擱置。惟直、奉兩派,既併力推倒段系,自然格外親暱。當由兩派軍官,代爲曹、張作撮合山,聯爲婚媾。張有庶子,爲第二姨太太所生,曹有庶女,亦爲第二姨太太所出,年均幼稚,好似一對金童玉女,先後下凡,特爲兩豪家隱綰紅絲。後來張家行聘,曹家受聘,兩造禮儀,非常華麗,比那帝王時代的王侯,還要加倍,中外報紙,傳爲豔聞,這且無容絮述。  且看後來何如?  第三師師長吳佩孚,因時局糾紛,連年未定,特欲公諸國民,擬開國民大會,解決時局,草定大綱八條,臚列如下:  (一)定名。爲國民大會。  (二)性質。由國民自行招集,不得用官署監督,以免官僚政客操縱把持。  (三)宗旨。取國民自決主義,凡統一善後,及制定憲法,與修正選舉方法及一切重大問題,均由國民解決,地方不得藉口破壞。  (四)會員。由全國各縣農工商會各會各舉一人,爲初選所舉之人,不必以各本會爲限。如無工商會,寧缺勿濫。  再出全省合選五分之一,爲複選。俟各省複選完竣,齊集天津或上海,成立開會。  (五)監督。由省縣農工商學各會長,互相監督,官府不得干涉。  (六)事務所。先由各省農工商學總會公同組織,爲該省總事務所,再由總事務所電知各縣農工商學各會,剋日成立各縣事務所。辦事細則,由該所自訂。  (七)經費。由各省縣自由經費項下開支。  (八)期限。以三個月內成立,開會限六個月,將第三條所列諸項,議決公佈,即行閉會。並主張將南北新舊國會,一律取消,南北議和代表,一律裁撤。所有歷年一切糾紛,均由國民公決。  看吳佩孚這番論調,本來是一篇絕好章程,不但編書人絕對贊成,就是全國四萬萬同胞,也沒有不贊成的心理。試想中國自革命以來,既已改君主爲民主,應該將全國主權,授諸國民全體,爲何袁項城要設籌安會,想做皇帝?爲何徐樹錚等要組安福部,想包攬政權財權軍權?這種行動,都爲全國民心所不願。結果是袁氏失敗,洪憲皇帝私做了八十三日,終歸無成。徐樹錚頻年借款,頻年練兵,也弄到一敗塗地,寄身日本使館。可見軍閥家硬奪民權,終究是拗不過民心,民心所向,事必有成,民心所背,事無不敗。不啻當頭棒喝,奈何各軍閥家尚然不悟?吳佩孚師長,既有此絕大主張,絕大議案,豈不是中華民國一大曙光?無如他曲高和寡,言與心違,所以國民大會四字,仍是個夢中幻想,徒託空談。又況段派推倒,權歸曹、張,曹、張也是武力主義,顧甚麼國民不國民?  更兼西南一帶,黨派紛歧,若粵系,若桂系,若滇系黔系,倏合倏分。哪一個不想擴充地盤?哪一個不想把持權利?四川全省,地肥美,民殷富,不啻一長江上源的金穴,三五軍閥,你爭我奪,攪得七亂八糟,周道剛爲劉存厚所逐,劉存厚爲熊克武所擠,已如上文所述。至直、皖戰後,熊克武又被呂超排出,川軍即推呂超爲總司令。熊克武心有不甘,復向劉存厚乞得援兵,再入川境。川民連遭兵燹,傾家蕩產,不可勝計。他如滇、黔、桂、粵各派,分裂以後,也是兵戈相見,互哄不休。此外各省督軍師長,表面上雖沒有如何爭擾,暗地上實都是懷着私謀。天未悔禍,民誰與治?欲要實做到民權主義,恐前途茫茫,不知再歷若干年,方好達此目的呢。  慷慨而談,彷彿高漸離擊築聲。  且說段派失勢,靳閣復興,靳雲鵬復由曹、張推舉,徐總統特任,起署國務總理。閣員亦互有參換,外交總長陸徵祥,內務總長兼署交通總長田文烈等,並皆免職,即任顏惠慶署外交總長,張志潭署內務總長,周自齊署財政總長,董康署司法總長,範源濂署教育總長,王乃斌署農商總長,葉恭綽署交通總長,靳雲鵬自兼署陸軍總長,內閣又算成立了。靳氏二次登臺,更欲收攬時譽,力謀和平,特請徐總統不究既往,赦免安福部餘支。徐總統乃有脅從罔治的赦文。靳氏復思履行前議,爲南北統一計劃,請命總統,召曹、張兩使到京,商決時局問題。曹錕、張作霖並皆應召,各乘專車入都,與靳相見。三親翁並會一堂,和氣融融,自然歡洽。嗣經徐總統下令,裁撤四川、廣東、湖南、江西四省經略使缺,改任曹錕爲直魯豫巡閱使,與張作霖職權相同,副使就令吳佩孚升任。張作霖與吳佩孚,雖未免猜忌,但此時尚沒有甚麼惡感,所以中央超擢吳氏,張亦不加異詞。獨吳氏主張的國民大會,被張作霖極力批斥,謂政府自有權衡,用什麼國民大會,因此靳氏轉告吳佩孚,就把他一時偉議,無形打消。吳氏之與張反對,激成後來之武力統一政策,實自此始。只靳氏提議的南北統一,張作霖還表同情。曹錕是個無可無不可的人物,也即同聲附和,盡令靳氏一力做去。兩巡閱使駐京半個月,分電各省督軍,採集時議。這是表面上的虛文。各督軍派遣代表,趨集天津,曹、張就此出京,由靳雲鵬送至津門,即與各省督軍代表,晤商一宵。各代表統順風敲鑼,何人敢持異議?那時曹、張喜氣洋洋,分道自歸原鎮,靳總理也即還京,各代表亦統回本省去了。  自靳總理還京以後,便想把南北統一計劃,積極進行,無如南方軍閥,已是黨派紛歧,比前次議和時候,還要爲難。滇、黔、粵、桂各成仇敵,舊國會一部分議員,離粵赴滇,自開國會,議決取消岑春煊政務總裁職務,補選貴州督軍劉顯世爲政務總裁。一國中有三國會,如何致治?劉本爲廣東軍政府選入,未曾就職,仍與唐繼堯脣齒相依,不願合入桂系,旋經北京靳總理,及南北議和總代表李督軍,一再電勸,敦促和平,唐、劉二人乃通電各省,表明意見。文雲:  西南護法,於今三載,止兵言和,業已二週。因法律外交兩問題,迄無正當解決之法,以致和會久經停頓,時局愈益糾紛。夫維持法紀,擁護國權,此吾輩夙抱之主張,亦國民應盡之天職。顧大義所在,雖昭若日星,而時勢變遷,則真意愈晦,是非莫辨,觀聽益淆。吾輩救國護法之初衷,將無以大白於天下,而僉壬假借,得以自便私圖,恐國家前途,益敗壞而不可挽救。吾輩爲貫徹主張計,謹掬真誠,鄭重宣言,以冀我全國父老兄弟之共鑑,特立條件如下:(甲)關於收束時局之主張。  (一)南北和平辦法,應由正式和會解決。(二)和議條件,以法律外交兩問題,爲國本所關,須有正當之解決。  (乙)關於刷新政治根本救國之主張。(一)宜將督軍以及其他特設兼轄地方之各種軍職,一律廢除,單設師旅長等統兵人員,直隸於陸軍部,專任行兵及國防事務。  (二)全國軍隊,應視國防財政情形,編爲若干師旅,其餘宂兵,一律裁汰。裁兵事宜,特設軍事委員會,計劃執行。(三)實行民治主義,雖在憲法未定以前,宜先籌辦各級地方自治,尊重人民團體,以確立平民政治之基礎,而實現國民平等自由之真精神。上列各條,繼堯、顯世,謹決心矢志,奉以周旋,邦人諸友,其有與我同志者乎?吾輩當禱祀以期。至地方畛域,黨派異同,非所敢擇也。  據這電文,似乎有條有理,一些兒不存私見,於是北方各省軍閥家,也有覆電相答,表示同情。正是:  豈必心中期實踐,何妨紙上作高談。  欲知覆電中如何措詞,持至下回錄明。  刑賞爲國家大典,無論若何政體,要不能有功無賞,有罪無刑。獨自民國成立以來,法律已處於無權,冒功邀賞者,實繁有徒,而禍國殃民諸罪犯,則往往爲法律所不逮,就使中央政府,煌煌下令,而逋逃有藪,趨避有方,烏從而緝捕之?試觀日本公使之容留九人,拒絕引渡,無論日使之是否依法,但即中國之刑律而論,已等諸無足重輕之列,有罪不能加罰,何憚而不爲亂耶?吳佩孚之主張國民大會,此時尚有意求名,故倡議正大,但言之非艱,行之維艱,即令吳氏坐言起行,恐未必能達目的,況掣肘者之羣集其旁也。若夫靳翼青之主張統一,計非不善,滇黔二督之發表意見,語亦甚公,但終不得完滿之結果者也,吾得而斷之曰:  “言不顧行,行不顧言。”

譯文:

徐總統連續發佈命令,罷免了段系,並對段系的主要干將進行追責,甚至通緝其首惡。隨後,又下令罷免湖南督軍、長江上游總司令吳光新的職務,命令裁撤長江上游總司令職位,所有吳光新的舊部軍隊由王佔元負責收編,以減少軍費開支。同時,撤銷了吳炳湘的職務和勳章,指責他追隨徐樹錚等人,違背職責,雖已被免職,但仍應剝奪其陸軍中將的官職和勳章,以示懲戒。

幾天後,八月三日,徐總統下令解散“安福俱樂部”。他指出,政黨是共和國家的常態,法律允許集會與結社自由,而安福俱樂部具有政黨性質,原本並未被法律禁止。然而近年來,各地地方團體不斷上書電報,控訴該俱樂部營私舞弊、危害國家。政府原本認爲黨派意見不同,無需深究。但徐樹錚、曾毓雋等人卻稱兵犯上,參與密謀,籌措軍餉,是該俱樂部的核心成員。他們輕率動用軍隊,在首都地區製造血腥暴力,肆意妄爲,只圖一黨之私,不顧百姓死活,已嚴重違反法律。因此,該俱樂部已構成動亂的源頭,明顯越過了法律的底線,不能再存在。命令京師衛戍總司令、步軍統領、京師警察廳立即解散該俱樂部機關。除已下令逮捕的人物外,其他黨員若無確鑿證據證明其參與動亂,可不予追究。

此外,各省如設有該俱樂部分支,也應由地方長官責令其一律解散。

接下來,徐總統着手撤換王揖唐。他並未直接下令罷免,而是由國務院電報江蘇方面,撤銷王揖唐作爲南北議和全權代表的職務,改派江蘇督軍李純擔任全權代表,與廣東軍政府商談和議。李純本就與王揖唐存在嫌隙,於是撰文彈劾王揖唐,電告中央。徐總統據此下令:據李純電報稱,王揖唐派遣黨徒攜帶金錢,煽動江蘇軍警及緝私部隊,並收買叛亂分子,攜帶危險物品,在揚州、鎮江一帶散佈,意圖製造動亂,證據確鑿,應將其移交法庭懲辦。王揖唐身爲總代表,卻勾結軍警圖謀叛亂,嚴重違反法律。除已撤銷其職務外,應即剝奪其軍職及勳章,由京外各軍政長官下令嚴加追捕,依法懲辦。

王揖唐住在上海,距離北京很遠,不像徐樹錚等人住在京城無法脫身,於是他躲進了日本使館。儘管政府下令嚴緝,他仍能四通八達,幾乎無處可去。即使藏身在租界內,也難逃中國官府的追捕,這被稱爲“法外自由”。徐總統雖承認曹錕、張作霖的要求,除新舊國會尚未明確解散外,其餘都已遵照執行。由於段系內部仍有幾人被曹、吳指責,徐總統又接連發布兩道命令:此前已下令解散安福俱樂部,其中籍屬該俱樂部的方樞、光雲錦、康士鐸、鄭搜瞻、臧蔭松、張宣等人,或煽動叛亂、或混淆是非、暗中策劃不法行爲,均屬附從叛亂,應分別剝奪官職與勳章,並嚴格追捕,務必捉拿歸案。其餘黨員則照前令免予追究,要求他們反省自新,努力向好。

邊防軍第一師師長曲同豐,第三師師長陳文運,陸軍第九師師長魏宗瀚,第十五師師長劉詢,謙威將軍張樹元,因默許徐樹錚率兵侵犯首都,甘心助亂,導致士兵傷亡、百姓受害,罪責難逃。命令中稱,曲同豐、陳文運、魏宗瀚、劉詢、張樹元均應被剝奪軍職與勳章,交陸軍部依法懲辦,以維護軍紀。

然而,這些命令只是形式上的,各涉案官員紛紛聞風而逃,或逃往天津,或前往上海。天津、上海都有外國租界,中國官府無法管轄,他們如同飛鳥般遁入海外,無人能追。外國輿論譏諷中國是“紙糊的憲法國家”,確實名不虛傳。憲法國家尚有章程,而現在的中國朝令夕改,連“憲法國家”之名都難以爲繼。最讓曹錕、張作霖痛恨的,是“小徐”徐樹錚等人藏身日本使館,他們堅持要求日本交出這些主犯,以便依法審判。徐總統下令外交部向各國公使照會,要求交出徐樹錚等十人。英、法、美三國公使分別回覆稱,所謂“引渡”是根據《日本法典》的說法,具有移交的含義。各國公使會議後意見不一,最終各自獨立回覆,均稱:“我方使館並未收留這些人員。”。

外交部隨即直接致函日本使館,詢問是否收留。日本公使如實回覆說:徐樹錚、曾毓雋、段芝貴、丁士源、朱深、王郅隆、梁鴻志、姚震、姚國楨等九人曾來館請求保護。日本公使基於國際慣例及中國以往的類似案例,認爲情況緊急,決定予以保護,已將這些人收容在使館護衛隊營地內,並嚴令他們不得參與任何政治活動,不得與外界聯繫。特此通知中國代理總長(外交總長)。此次行動超出外交常規,是因這些人不屬於任何政治派別,才特別收容,而非出於政治派別關係。並相信中方會理解這一立場。日期爲八月九日。

外交部收到回覆後,再次致信日本使館,進行反駁,稱:我國政府無法承認貴國使館關於收容的通告,十分遺憾。目前我國政府正調查這些人的罪行,一旦調查結束,將提供證據通知貴國,請求引渡,並希望貴國不要讓他們逃逸或轉移藏匿。

日本使館過幾天又拒絕道:貴國總長稱,不能承認我方九日通告,且將根據法律罪名通知我方。但貴國總統下令逮捕這些人的依據是政治原因,因此我方視爲政治犯,予以保護。

我方聲明,無論他們將來遭受何種刑事指控,我方均不會同意將他們引渡回國。

由於日本兩次拒絕,徐總統也無可奈何。即使曹錕、張作霖恨之入骨,也無法親赴東交民巷將他們抓走,只能暫時擱置此事。

儘管直魯聯軍推翻了段系,雙方關係反而更加親密,兩派軍官爲曹錕、張作霖牽線,促成婚事。張作霖有庶子,是第二姨太太所生;曹錕有庶女,也是第二姨太太所出,年紀相仿,如同一對“金童玉女”,被特意安排爲兩大家族聯姻。後來張家出聘,曹家接受,禮儀十分隆重,甚至超過古代帝王貴族,成爲中外媒體熱議的佳話。

再看吳佩孚,因時局動盪多年,他特想公開徵求民意,擬召開“國民大會”,解決國家根本問題,共定八項大綱:

(一)大會名稱應爲“國民大會”。

(二)大會應由民衆自行組織,不得由政府監督,以防官僚和政客操控。

(三)宗旨是實行“國民自決”,凡涉及國家統一、善後、制定憲法、調整選舉制度等重大問題,均由國民決定,地方政府不得以破壞爲藉口。

(四)大會成員由全國各縣農、工、商、學聯合會各推薦一人作爲初選代表,不限於本會,若無商會或工商業協會,可空缺。再由全省推薦五分之一的代表,參與複選,待各省複選結束後,在天津或上海集中召開大會。

(五)大會監督由各省各縣工農商學會長相互監督,政府不得干預。

(六)設立事務所:首先由各省農工學總會在本省設立總事務所,再由總事務所通知各縣農工學聯合會,設立當地事務所,具體辦事細則由各所自行制定。

(七)經費由各省縣自行從自有經費中支出。

(八)大會應在三個月內成立,會議期限爲六個月,完成第三條所列事項後即可結束,並主張取消南北新舊國會,裁撤南北議和代表,將歷年爭端全部交由國民公決。

吳佩孚提出的這份建議,內容合理,堪稱典範,無論是作者還是廣大民衆,都普遍支持。回想自辛亥革命以來,國家從君主制改爲民主制,難道不應將國家主權交給全體國民掌握嗎?爲何袁世凱設立“籌安會”企圖復辟帝制?爲何徐樹錚等人成立“安福俱樂部”謀取軍政財權?這些行爲都是民心所不容的。最終袁世凱失敗,洪憲帝制只持續了八十三天,最終土崩瓦解。徐樹錚長期借款、擴軍,最終也失敗,逃到日本使館。這說明,軍閥強行剝奪民權,終究無法抵擋民心,民心所向,必成;民心所背,必敗。這猶如一記當頭棒喝,令人警醒,但軍閥們卻仍不醒悟。吳佩孚提出如此宏大的計劃,難道不正是中華民國的曙光?可惜他聲音太高,不被實際採納,國民大會仍只是一個空想,徒有其名。更何況,段系倒臺後,大權落入曹錕、張作霖手中,他們也是武力主義者,根本顧不上百姓是否擁有民權。

再看西南地區,各派黨派林立,如粵系、桂系、滇系、黔系,時而聯合,時而分裂。誰不想擴張地盤,誰不想掌控權力?四川土地肥沃,百姓富庶,堪稱長江上游的“金礦”,多個軍閥你爭我奪,混戰不斷。周道剛被劉存厚趕走,劉存厚又被熊克武排擠,如前述所述。戰後,熊克武又被呂超驅逐,四川軍方推舉呂超爲總司令。熊克武心有不甘,又向劉存厚請求援軍,重新進入四川。川民屢遭兵禍,家破人亡,損失慘重。滇、黔、桂、粵各派分裂後,也彼此攻伐,互不相讓。其餘各省督軍、師長表面平靜,實際上暗中懷有私心。時局動盪,民衆無法安居,國家如何能實現真正民權?若要真正落實民權,恐怕還需要經歷漫長歲月,才能實現理想。

文章最後感嘆,吳佩孚的主張如同高漸離擊築,慷慨激昂,令人動容。段派失勢後,靳雲鵬被曹、張推舉,由徐總統任命,重新出任國務總理。內閣成員也做了調整,陸徵祥、田文烈等免職,改由顏惠慶任外交總長,張志潭任內務總長,周自齊任財政總長,董康任司法總長,範源濂任教育總長,王乃斌任農商總長,葉恭綽任交通總長,靳雲鵬兼任陸軍總長,內閣正式成立。

靳雲鵬上任後,希望挽回時局名聲,力主實現和平,請求徐總統寬恕安福俱樂部餘黨。徐總統因此發佈“脅從不究”的赦令。隨後,靳雲鵬又提出統一南北的計劃,請求總統召見曹錕、張作霖到北京,商議國家大計。二人應召,乘專車入京,與靳雲鵬會面。三人親如一家,氣氛融洽,關係親近。徐總統隨後下令,裁撤四川、廣東、湖南、江西四省的“經略使”職位,任命曹錕爲直魯豫巡閱使,與張作霖職權相當,副使則由吳佩孚升任。張作霖與吳佩孚雖有猜忌,但當時並無惡感,中央提拔吳佩孚,張作霖也未表示異議。但吳佩孚曾提出的“國民大會”主張,卻被張作霖嚴詞駁斥,認爲政府自有權衡,無需國民大會。因此,靳雲鵬轉告吳佩孚,將這份崇高主張無形中取消。吳佩孚與張作霖的對立,由此埋下日後武力統一政策的伏筆。雖如此,靳雲鵬提出的南北統一計劃,張作霖仍表示支持。曹錕則態度搖擺,隨聲附和,支持靳雲鵬主導。

兩巡閱使在京停留半個月,分別電報各省督軍,徵求各方意見。這不過是表面文章。各督軍派遣代表聚集天津,曹、張二人出京後,由靳雲鵬送至天津,與各督軍代表會面一晚。各代表順風順水,誰敢反對?曹、張喜氣洋洋,分頭返程,靳雲鵬也返回北京,各代表隨後返回本省。

靳雲鵬回到北京後,決心推進南北統一計劃,但南方軍閥已分裂得更加嚴重,比當年議和時更難協調。滇、黔、粵、桂之間互相敵視,舊國會部分議員離開廣東,前往雲南,自行召開國會,決定取消岑春煊的政務總裁職務,另選貴州督軍劉顯世爲新總裁。一國出現三套國會,如何治理?劉顯世原爲廣東軍政府選任,未就職,仍與唐繼堯依附,不願併入桂系。後經北京靳雲鵬以及南北議和總代表李督軍反覆勸說,唐繼堯、劉顯世才通電各省,表明立場。電文內容如下:

“西南護法已三年,雖已停戰言和兩週,但法律和外交兩大問題始終無法找到正當解決辦法,導致和談長期停擺,局勢愈演愈烈。維護法紀、捍衛國家主權,是我們的初心,也是國民應盡的本分。然而大義雖明,但時勢變遷,真意模糊,是非混淆,聽信之人更肆意妄爲,恐怕國家前途將日益敗壞,無可挽回。爲貫徹初衷,特此鄭重宣告,懇請全國父老兄弟共同見證,提出以下條件:

(甲)關於結束戰亂的主張:

(一)南北和平問題,應由正式談判解決。

(二)和議條件中,法律與外交問題爲國家根本,必須找到正當解決方案。

(乙)關於政治革新、救國的根本主張:

(一)應廢除督軍及其他地方軍職,僅保留師旅長等統兵官,直接由陸軍部任命,專責軍事及國防事務。

(二)全國軍隊應根據國防與財政狀況,編爲若干師旅,其餘冗餘士兵一律裁撤。裁軍工作由專門的軍事委員會負責規劃與執行。

(三)實行民治,即便在憲法尚未制定前,也應先推動各級地方自治,尊重人民團體,奠定平民政治的基礎,真正實現國民平等與自由。

以上各項,唐繼堯、劉顯世鄭重承諾,將堅決貫徹執行,希望有志之士與我同心共勉。至於地方分隔、黨派分歧,我們並非選擇其一。”

這封電文表面合理,言辭中立,似乎並無私心。於是北方軍閥也紛紛覆電,表示支持。這令人感嘆:“難道非要身體力行才能實現理想?何不先在紙上空談?”——欲知各覆電內容,敬請期待下回披露。

刑罰和賞賜是國家的重要制度,無論哪種政體,都不能“有功無賞,有罪無罰”。自民國成立以來,法律實際上失去權威,有些人冒功邀賞,屢見不鮮,而危害國家的罪犯,往往逃脫法律制裁。即便是中央政府發佈命令,一旦罪犯藏身外國,便無從追捕。例如日本公使收留九人,拒絕引渡,無論其是否依法,僅以中國刑法而言,這些罪犯已等於無罪,無法處罰,何懼之有?吳佩孚的“國民大會”主張,當時只是想博取名聲,言論雖正當,但落實起來困難重重,即便吳佩孚真正做到言出必行,也未必能成功,更何況還有衆多勢力阻撓?至於靳雲鵬提出的“統一計劃”,雖不差,但滇、黔兩省的回應雖公允,最終仍未能達成理想結果。我得出結論:
“說話不顧行動,行動不顧說話。”

關於作者
清代許廑父

暫無作者簡介

淘宝精选
該作者的文章
載入中...
同時代作者
載入中...
納蘭青雲
微信小程序

掃一掃,打開小程序